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的规定,向甲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这是你继承父亲房屋的结果,而不是说能单独继承父亲的宅基地。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你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



相关内容:

·株洲云龙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在我国有着较为严格的审批和申请流程。我国的政府在相应的进行土地征收时,也要遵守这一流程进行适当的补偿。那株洲云龙征地补偿标准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解答。关于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规范全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


·异地被追尾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开车去外地的时候却不幸遭遇了追尾车祸,在寻求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却被告知因为是异地所以办理非常麻烦,就只能首先向肇事的司机索要修理车辆撞坏后所需要的费用,但前提是需要判断追尾车祸的责任该怎样进行分配。那么,异地被追尾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一、异地被追尾赔偿责任怎么认定?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1、如是你追别人的尾,即便没有把保险过户,也可以由你得保险公司来赔偿,2000以内,因为这事用交强险来赔的,交强...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内个人或者单位可以对国有土地进行使用,处理等,土地的用途不同,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不同了,居住用地期限最高为70年,其他用地大多为50年,那么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我国在土地使用年限上有哪些规定?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的处置怎样处理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能够直接证明土地使用权的拥有,否则后续出现什么情况需要证明土地使用权拥有的话,是非常麻烦的,但是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应该在合适去办理土地使用证。那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理呢? 土地使用证什么时候办理 土地使用证在土地登记申请书批准下来之后我们就应该尽快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


·异地服刑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异地服刑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异地服刑离婚的程序 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与正常夫妻离婚的方式是一样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但是与异地服刑人员离婚最好通过诉讼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   1、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


·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土局征收土地流程是怎样的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内容:《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排途径,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情况等。 (1)发布征地公告。当地国土资...


·沈阳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沈阳农村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有相关的法定程序,办理者需要按规章制度准备好文件资料并提交到有关的政府部门,然后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办理。那么,沈阳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下面由律图的小编为你详细解答一下。 一、沈阳农村土地怎么办理土地证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或者用地批准文件、身份证和土地登记申请书等,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办理房产证需要:土地使用证、建房...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是否合理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是否合理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
    地役权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地役权的概念 所谓地役权,是指土地上的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为了自己使用土地的方便或者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通过约定而得以利用他人土地的一种定限物权。地役权制度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所共采的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制度。地役权一般涉及两块土地,且这两块土地分属于两个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其中一块土地向另一块土地提供服务。需要役使他人土地的地...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征收土地的话,政府都会给相应的老百姓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包括经济方面的补偿。当然在征收土地之前需要发布相关的公告,比如说征收土地补偿公告以及安置方案公告,很多人对此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一、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铁路征地补偿新标准2018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总结。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1、主体应合法。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合营者,应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