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一、分配对象: 管辖范围内由政府征迁拆违指挥部负责拆迁的待安置户。

二、分配原则:

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和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

1、严格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

2.特殊困难户由本人申请,所在村核实,工作小组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优先考虑。

3、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

三、分配安置房程序: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四、其他事项:

1.拆迁户接拆迁安置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

2.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以及分配安置房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安置的拆迁户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3.符合分配安置房的拆迁户不参加本次分房,要求参加下批分房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参加下批分房,但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4.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于故意破坏扰乱分配秩序的拆迁户,取消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置房分配证明》、《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安置房交房通知单》由开发区征迁办统一印制。


相关内容:

·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赠与房子合同是怎样的?
    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赠与房子合同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单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


·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在北京,房屋出租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通大众在他乡生活的普遍方式,可是,房租出租也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和合同中描述的不符,租房的人私自转租等。下面,为您整理了一些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参考。 一、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 按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


·本人不在可以过户房吗
    可以。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别人代你处理过户事宜即可。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


·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如今,这样的房地产广告宣传语随处可见,许多开发商都在宣传中打出了送空间、送面积的噱头,一些市民认为天上掉馅饼了。然而,买房送空间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呢,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否划算,能否计入产权面积是关键。赠送面积在进行产权登记时不会纳入产权面积中。当下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受认可的。这...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具体包含哪些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具体包含哪些?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否则,每逾期一日将要支付不超过月租金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还得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2、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修房屋,否则,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4、...


·商品房网签不备案是否可以?
    商品房网签不备案是否可以?商品房网签不备案是不可以的,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力,有行政许可制度,没有备案就不能够获得房屋所有权。商品房网签备案法律依据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6条当中的规定,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


·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认购协议系由出卖人制订,因此,买受人对认购协议内容一定要认真审核,防止出卖人在认购协议中设置对买受人不公平的条件。签订房产合同更不能疏忽大意,避免房产商在商品房合同中设置的陷阱。那到底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认真审阅合同和房产证书 在签订合同之前,买方可要求卖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对房子的正常使用权利是起到一定的约束的,但是也有人初心大意到在抵押关系结束了以后,居然就忘记了要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了这件事情。所以在法律概念上如果不申请注销,就意味着房屋还是有抵押关系存在的。因此,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也应该顺便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


·离婚房产要给孩子分吗?
    中国的法律程序已经日益完善,在生活中解决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来给,特别是在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婚姻法出了相关规定的进行,主要来解决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的问题,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那离婚房产要给孩子分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要给孩子分吗?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


·违建房屋补偿拆除有补偿吗
    没有。认定是违章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
    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房产判给一方后房贷还可以申请吗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