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回迁房分房流程有哪些?

一、分配对象: 管辖范围内由政府征迁拆违指挥部负责拆迁的待安置户。

二、分配原则:

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和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

1、严格按照“先拆先选”的原则,按照腾空交房时间先后顺序分配;

2.特殊困难户由本人申请,所在村核实,工作小组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优先考虑。

3、以安置小区为单位的分配原则。

三、分配安置房程序: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四、其他事项:

1.拆迁户接拆迁安置通知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安置房分配地点领取《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参加分房;

2.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以及分配安置房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拆迁户,在本次安置房分配中均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安置的拆迁户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3.符合分配安置房的拆迁户不参加本次分房,要求参加下批分房的,经工作组同意可以参加下批分房,但必须在下批拆迁户分房结束后参加分房;

4.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后,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对于故意破坏扰乱分配秩序的拆迁户,取消本次安置房分配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置房分配证明》、《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安置房交房通知单》由开发区征迁办统一印制。


相关内容:

·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随着人们经济能力的提升,人们的经济收入得到了增长,自此,人们开始致力于购买房屋,所以层一度咋社会上掀起了一场购房热潮,虽然这使得房屋售价上涨,但是同时也增加了购房压力。故而我国政府机构实行了商品房限售政策。 一、如何理解商品房限售政策? 限售政策与限购、限贷政策在时间上和持有、交易环节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交易环节上,限购、限贷政策本质上是抑制购房需求端,加高了购房人的门槛,抑制了部分购房需求和投资...


·伪造租房合同开票算诈骗罪吗
    伪造合同开票是违法的,但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伪造合同的用途涉嫌到了诈骗,且达到巨大数额,属于犯罪。如果伪造的合同的用途仅仅是一些不涉及金钱,也不涉及具有危害他人或者社会的用途,就只停留在违法的层面上,不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在现在生活,可能有些人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所不得不出售房屋,出售房屋的话,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收费用,比如说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那么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房屋进行交易的时候,税费指的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要缴纳的,包括印花税以及公证费用等等。 一、出售房产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房屋交易税费 房屋交易税费是签订预售合同时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买卖双方...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现如今,大多数的人都是会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这主要还是因为房价偏高,而自身又缺乏足够的金钱。就贷款购房来讲,需要注意的事项也是比较多的,那么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本文将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二、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 对借款人...


·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一般而言,个人在婚前的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即使日后夫妻离婚也不能当做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现实中不少人会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办理公证,但就一些婚前房产来看,其实是不用进行公证的。那么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样的婚前房产不用公证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


·一、离婚后买按揭房子需要对方签字吗?
    一、离婚后买按揭房子需要对方签字吗? 离婚后买按揭房子不需要对方签字,离婚后买卖房屋,要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姓名还是两个人的姓名,如果登记的还是两个人的姓名,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依然要两个人一起去签字的,相反就不需要对方签字。 二、离婚后按揭买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为买房离婚后,如符合要求可立即办理房贷买房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


·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在不同的情况下性质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结婚前买的房屋是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买的房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款来解决买房的经济压力,贷款的年限会有所不同,那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 按照我国的买房政策以及贷款政策,可以贷款30年。 二、 买房贷款指南 如果没超过40岁,建议贷30年(超过40岁银行也不会同意给贷30年),按照...


·年江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年江西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近日来在成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入户政策,很多人都选择在成都落户。根据成都政府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购房来进行入户,当然,成都本地户口也可以进行商品房的购买。在我国,房地产行业如果对尚未建成的住房售卖,需要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


·一、离婚的人能按揭买房吗?
    一、离婚的人能按揭买房吗?对于离婚后是否可以贷款买房,其实夫妻离婚与贷款买房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法律上并没有相应的规定。而是很多银行为了避免“假离婚买房”的情况出现,出台政策,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贷的,尽管其离婚之后无房产,在审核时,必须是在离婚1年以上才能放贷或规定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能申请房贷。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申请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