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假释不适用于的犯罪有哪些

一、假释不适用于的犯罪有哪些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暴力性犯罪”除了上述列举的几种犯罪外,还包括其他对人身行使有形力的犯罪,如伤害、武装叛 乱、武装麻 痹、劫持航空器等罪。

(3)对于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暴力性犯罪人,即使减刑后其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二、假释后犯罪构成累犯吗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特定之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而要申请获得假释批准,自然首先要求符合《刑法》中关于假释的条件要求,同时还不能具有不适用假释的情形。一般而言,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要申请假释要求其刑期至少已经执行了一半以上。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话,那其刑期至少要求执行了13年以上。

司法实务中,减刑和假释并不冲突,只要满足假释的条件,减刑后还是可以假释。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能够假释。


相关内容:

·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行为也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呢?我国法律上,聚众斗殴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内容,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相信阐述。 一、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


·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死刑作为我国律法中罪严厉的一条是用来给与犯了重大过错并且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一般来说死刑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立即执行,另外一种是缓期两年执行。如果是立即执行是需要最高法同意的,而缓期执行则是不需要最高法同意的。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的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于罪行极其严重...


·集资诈骗罪的特征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听到集资诈骗的新闻。集资诈骗的案件一般牵扯人数广泛,且集资的金额巨大,对社会影响巨大且恶劣。所以,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讲,不仅要知道什么是集资诈骗罪,还要了解熟悉集资诈骗罪的特征,其特征就是其具体的表现形式,以便于我们在遇到时加以辨别以免陷入诈骗的陷阱当中。? 首先,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


·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您都知道司法程序就会涉及到提交证据,证据真实性和有效性会影响到法官对案件判断。所以法律上是禁止作伪证的,虽然是禁止,但是作伪证的现象依旧存在的。今天,的我们就和您聊聊关于伪证罪的司法解释。 一、伪证罪的概念定义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二、伪证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


·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限制减刑的适用对象作出了规定,但没有关于限制减刑的罪名的相关内容,不过我们可以从适用对象上面来分析具体适用的罪名有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限制减刑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限制减刑...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不管是减刑还是假释都不失为一个好消息,不过也是针对那种满足了规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被减刑或假释。关于减刑假释的提请、审理、裁定等内容,我国还专门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即《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接下来我们为介绍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的内容。 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假释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刑罚变更执行合法、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缓刑期限一般是多久 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缓刑期限一般是多久 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一、缓刑期限一般是多久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缓刑考验期,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


·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哪些规定?
    一般情况下,对于犯罪的刑法都是有刑期的,不同的犯罪情况其刑期的长短也就不同。我国法律对于刑期有明确的规定,相信您一定很想了解,所以根据您的需求,我们整理了一些资料,将中国刑法最高刑期有哪些规定介绍给您,请您往下阅读。 一、刑期 刑期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如判处某罪犯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这五年、一年就是刑期。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


·刑法中关于爆炸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爆炸罪是指故意以爆炸方法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出于故意。如以目的实施本罪行为,则构成破坏罪(新刑法已取消) 。(2)客观上实施了以各种方法引发爆炸物的危害行为。《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区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一)本罪与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的界限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必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如果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只发生一般伤亡事故的,则不成立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只能以一般教育设施安全事故论处。(二)本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界限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但两者的区别在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