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抢夺罪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可以说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如见常发于女性、老人、小孩身上。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只是经常听说抢夺罪,但实际并不清楚抢夺罪是什么意思。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抢夺罪是什么意思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行为人骑摩托车猛力夺取行人财物并迅速逃走的情形如何处理。一般认为,应根据抢夺罪与抢劫罪各自的特征分别解决这类案件的定性:(1)如果行为人一下子就抢走了财物,或者未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应以抢夺罪论处;(2)如果行为人抢的是一老人,在抢夺时,用力过猛造成老人倒地死亡或伤害,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从重情节在量刑上从重处罚;(3)如果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撒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辆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而致被害人倒地死亡的,应认为是抢夺过程中遇反抗而转化为直接以暴力作为手段取得财物,很明显,应认定为抢劫罪。
上文中不仅告诉了您抢夺罪是什么意思,同时还为您仔细区分了一下抢夺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不同之处,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此时要注意的是,抢劫罪明显是要比抢夺罪更严重的犯罪,因此法律对抢劫罪的处罚也是重于抢夺罪的。
相关内容: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
    强奸罪犯罪中止的量刑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纵容什么处罚?
    一、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纵容什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醉驾纵容的处罚是按照危险驾驶罪来进行处罚,一般情况下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
    挪用资金罪具备什么条件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挪用资金罪的刑法条文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贪污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敲诈勒索罪跟诈骗罪有哪些不同
    敲诈勒索罪跟诈骗罪有哪些不同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有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有哪些?"/> 伴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法律也日渐完善,然而作为大众的我们,对此也没有特别的了解,更不要说刑诉法司法解释了,就这情况而言,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刑诉法司法解释全文。让还没有知道的你来了解一下刑诉法司法解释。 第一章 管 辖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


·死刑缓刑规定有什么内容
    死刑缓刑也就是死缓,通常对那些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的罪犯,往往就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死缓,我国的最新规定其实就是在刑法修正案九里面。那到底死刑缓刑规定有什么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判处死刑缓其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1、预备阶段的中止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中止预备活动。例如,准备凶器要去杀人,后内心悔悟了,打消了杀人的意念,中断了杀人预备活动,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2、实...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过失损毁文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满足以下条件就构成了过失损毁文物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珍贵文物的管理秩序。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及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具体可参见故意损毁文物罪的释解,这里不再赘述。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


·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刑事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


·有过前科的人能判缓刑吗
    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人,可以适用缓刑。所谓前科,是指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例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就构成一般累犯。《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