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在当下维权意识很强的社会中,在别人进行一些委托时往往需要填写相应的合同,但是其中会存在着很多需要填写的合同,其中就有居间合同。那么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进行的三方融资有需要填写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带来有关于三方融资居间合同的知识。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是什么?怎么写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二、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三方融资居间合同

甲方:(委托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甲、乙、丙方为了发挥各方的优势,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经三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公司(以下简房地产)100%股份,引荐甲方和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丙方的义务

1、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进行实地考察。

2、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丙方应保证梓韵房地产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丙方在甲方与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梓韵房地产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向丙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全部手续及相关证件,并保证所有手续真实有效。

2、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丙方工作,为丙方提供良好的的条件。

四、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梓韵房地产开发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丙方支付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人民币贰佰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全面履行和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贰佰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丙方名义开设的账户。此款归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丙方名义开设的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

六、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七、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梓韵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北京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梓韵房地产开发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八、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3、甲、乙、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十、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一、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二、其他事项

1、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叁,叁各持一份,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带来的有关于三方融资居间合同的知识,首先第一段是对于居间合同的说明,为下文介绍三方融资居间合同做好准备;其次则是正文,我们为读者们找到了一篇三方融资居间合同的范文,从中不难发现在对面这样问题的情况下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以及需要填写的事项。希望本文能解决您的问题。
相关内容: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租赁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二、租赁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由租赁协议的当事人约定。然而,为了防止租赁期限过长,使合同双方当事人受合同约...


·一、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出租人想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


·合同毁约一般要多少违约金?
    合同毁约一般要多少违约金? 一、合同毁约一般要多少违约金? 合同毁约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当中来进行确定,《合同法》对于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规定如下: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怀孕期间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实现条件
    反担保合同的效力与实现条件甲乙两方签合同的时候往往会找到第三方进行见证以及合同有效的担保,见证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往往会为了某些原因,与债务人签署反担保合同。为了保证己方利益不受损,我们在签署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其基本特性以及效力机制。那么究竟什么叫反担保合同呢?该反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将解除您的疑惑。 一、什么是反担保合同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补签赠与合同有效吗? ?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具有法律效力。后补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侵权事件? 一、如何处理旅游合同纠纷? 1、协商 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法律,政策的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处理方法。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是我国《经济合同法》和《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的一种解决方法。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时,一般采用这样几种方法: (1)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表...


·一、出租店面合同违约该怎么办?
    一、出租店面合同违约该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大于房东支付的违约金的,则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当...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一、如何成立运输合同 1、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 (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 (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4)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2、...


·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居间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什么?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如果不是有效合同则谈不上解除。《民法典》设置解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这样的矛盾: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专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有时还会有碍于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只有允许有关当事人解除合同,或者赋予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权力,才会使局面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