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涉嫌组织卖淫嫖娼会被判什么罪?

涉嫌组织卖淫嫖娼会被判什么罪?涉嫌组织卖淫嫖娼有可能会被判组织卖淫罪,也有可能会被判协助组织卖淫罪,可以从以下方面界定此两种罪名:(一)从组织卖淫罪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定性来区分组织卖淫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主要体现为对卖淫人员和卖淫活动的管理及控制性。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帮助他人组织卖淫的行为,所谓帮助,是指行为人为组织卖淫的犯罪分子提供某种方便。从字面来看,组织卖淫罪无论主从犯,强调的是在犯罪中的组织性;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是组织卖淫罪的一种帮助行为。但由于立法者把此种“帮助”行为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加以规定,它就不再是一般共同犯罪中的帮助行为。对比两个罪名的定性可知,组织卖淫罪无论主犯还是从犯,在控制他人从事卖淫的活动中,具有一定的管理性或控制性。管理性或控制性,是协助组织卖淫罪所不具备的,而恰恰是组织卖淫罪所具备的。(二)从事实与证据来判断对比分析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实施的不同犯罪事实,确定可以掌握的差别就是被告人是否参与管理或控制的事实。总结刑事审判中卖淫类案件的事实认定,可以清晰地捋出一条差异化的脉络,即被告人是否参与涉案卖淫人员的管理或控制行为。具体管理或控制行为可能表现为参与卖淫场所的经营或管理,或是为卖淫场所提供资金、场所,或是制定卖淫行为、违法获利分成的方式以及应对公安检查的方案;也可以表现为对卖淫人员的直接管理,召集、调配、安排卖淫人员。哪怕被告人只是在集团中担任所谓的助理,但只要负责管理部分陪侍人员,就是存在管理、控制他人卖淫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只要查明被告人参与上述管理或控制行为,即可认定其符合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特征;若被告人还要自称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则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查明事实不符。(三)组织卖淫罪的从犯与协助组织卖淫罪的最大区别两者的区别点在于: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的分工。组织卖淫罪的从犯,是在参与管理、控制妇女从事卖淫的活动中发挥辅助或者次要作用;协助组织卖淫罪,则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实施协助活动的行为。组织卖淫罪的从犯,参与了集团犯罪中的协调管理或控制;而协助组织卖淫罪,是在有组织的卖淫活动中,依附并受命于组织者,不具有管理行为或控制行为,更不具有组织卖淫活动的主导权和决策权。二、组织卖淫罪的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卖淫活动之中的组织者,由于在违法活动之中起到的作用是十分巨大的,故此相比较于卖淫活动的协助犯等从犯,组织者受到的刑罚会比较重。法院在最终宣判之前,不管是组织类型的主犯,还是其他从犯,都是可以为自己辩解的。



相关内容: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有自己的犯罪对象的,这是指相关行为所侵犯的利益,但与《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对于滥伐林木罪来讲,其犯罪对象是什么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问题。 一、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


·死刑限制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一、死刑限制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此,罪犯在适用限制减刑的时候,主要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条件 第一、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第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抢劫不批捕还会被判刑吗?
    一、抢劫不批捕还会被判刑吗? 抢劫不批捕还会可能会被判刑,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 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


·诈骗罪和非法集资区别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许多的犯罪罪名这些犯罪罪名,根据他所侵害的犯罪客体不同,也进行了不同的归纳,比如说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是您比较容易混淆的一些罪名。因此普通老百姓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诈骗罪和非法集资区别是怎样的? 一、诈骗罪和非法集资区别是怎样的?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2号)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


·冒充老师属于招摇撞骗罪吗?
    冒充老师属于招摇撞骗罪吗?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教师并不算国家公职人员,所以不能构成招摇撞骗罪。但是可以构成诈骗罪。二、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会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等其他基本信息座椅个简单的了解,若发现有需要获得法律律师援助现象的,法律会指定为当事人辩护的律师,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由其受理指定的律师提交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在辞职前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一、公民申请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


·故意伤害罪成立要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成立要判多少年 一、故意伤害罪成立要判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6级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2、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3、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


·关于赌博罪与一般行为有什么区别
    日常生活中,人们在休息时间内总是喜欢打麻将,这也属于大众娱乐的一种方式,不过我国《刑法》中却规定的有赌博罪。那大众日常打牌的行为是否会构成赌博罪的。只要看是否满足了此罪的立案标准,另外很多人也无法区分赌博罪与一般行为,那究竟关于赌博罪与一般行为有什么区别?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关于赌博罪与一般行为有什么区别 赌博罪与一般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
    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吗?酒驾出事故一定追究刑事责任的,酒驾肇事逃逸显然是违反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酒驾肇事逃逸是一种特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酒驾肇事逃逸的,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是刑事责任都要比没有逃逸的处罚更严厉。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刑事拘留指的是相关执法部门特殊紧急的情况下,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临时抓捕限制他们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又称之为刑事拘留。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案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如果有以下情况的,全都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谋做违法的事情但还没行动、正在干违法的事情或者在干完违法的事后被公安人员发现的; (二)被被害人指认或者犯罪过程中有目击证人,被目击证人指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