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 轻微犯罪的中止不做犯罪处理吗?是的,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犯罪情节轻微,一般指犯罪手段上、行为、方法、对象、动机、犯罪后的态度、后果、对侵害后的赔偿、被害人的谅解程度等或是刚达到犯罪起点的。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减刑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减刑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减刑的幅度 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
·孕妇被打流产怎么判刑? 一、孕妇被打流产怎么判刑?考量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从犯罪构成是主客观要件、犯罪构成的违法性与有责性的法律标志、犯罪构成的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等各个方面详细考察,并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其他方面均成立,只考虑伤害情况,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致孕妇损伤引起流产已符合重伤标准,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如属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
·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资金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许多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漂白难度越来越大,追缴这些违法所得已成为打击犯罪分子的一种重要手段,但仍然有些贪图利益、财迷心窍的人为了牟取私利,帮助犯罪分子隐瞒和编造用途来源,形成了事实的洗钱行为,那么,我国关于洗钱犯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什么呢? 1、洗钱罪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 191 条,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的措施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对于一个刑事方面的案件,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破案,其中,对于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将会采取技术侦查的手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刑事诉讼中的法律规定,比如说刑事诉讼法技术侦查的措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技术侦查措施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
·盗窃罪被判3个月拘役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现实中,如果盗窃的数额不是很大,那在判刑处罚的时候自然做出的处罚也不会很重,有的罪犯最终是被判三个月拘役,而此时可能就在想是否可以同时被判缓刑了,毕竟被判拘役属于缓刑的适用对象之一。那究竟盗窃罪被判3个月是否可以判缓刑呢?这要看是否满足缓刑的条件,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罪被判3个月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一、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公诉刑事案件如果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以下二类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词如何写 在我国不仅仅是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会犯罪,即使是为赌博的人提供场所的,也是会构成犯罪的。而要是构成了开设赌场罪,律师会向法院提供辩护词,那么开设赌场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顾某某近亲属委托,并征得被告人顾某某本人同意,指派王舒琪律师担任被告人顾某某的辩护人。辩护人接手...
·新刑法考试作弊入刑的分析? 考试作弊的情况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为别人实施作别行为提供了作弊器材或者提供其他不同程度的帮助的;第二种情况是为别人即将实施考试作弊作为时,你向他人出卖或者提供试题以及答案的;最后一种情况是自己代替他人或者让别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级别的重大考试的,包括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今天,的我们为你简单整理新刑法考试作弊入刑的相关问题。 一、替考人和被替考人均构成犯罪 新的修正案将组织...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孩子父母理应应该是父母有义务和责任去承担,我们也经常遇到收养孩子的情形,收养之后就有义务和责任去抚养孩子,各位难以理解的是在收养孩子之后又将孩子遗弃,这种情况法律中也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收养弃婴又遗弃是否构成遗弃罪 要按实际情况来定,有遗弃罪嫌疑。 二、遗弃罪认定标准 一、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 侵犯商业秘密最量刑是怎样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在我国,为了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护大自然的环境,对于林木是禁止任何人进行滥伐行为的。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滥伐林木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不对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约束,会严重导致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恶性循环。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滥伐林木罪的共同犯罪如何认定?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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