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缓刑期间又判拘役怎么处罚?

缓刑期间又判拘役怎么处罚?缓刑期间又判拘役的,可以立即停止缓刑,并数罪并罚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缓刑的适用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刑法》(修正案八)将74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以上就是缓刑的具体适用情况,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在犯罪分子被司法判决后,符合上述条件的是可以适用于缓刑的,但缓刑期间如果又发生了犯罪事实的,应当立即进行收监处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上诉处理。



相关内容:

·过失不构成泄露商业机密罪吗?
    过失不构成泄露商业机密罪吗?泄露商业机密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实践中,该罪的犯罪动机表现为:1、为了交换利益而披露商业秘密;2、为自己从事不正当竞争而使用商业秘密;3、为击败同业竞争对手而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4、出卖而以盗窃、利诱、胁迫...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申诉辩护词格式是怎么样的?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


·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 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
    刑事案件如果进入到了起诉审判阶段的话,那此时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其实也是可以对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的,不过此时羁押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同时也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实际羁押的期限。那这个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院羁押是什么意思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1、羁押被告,侦查中不得逾...


·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
    刑事的法庭基本上都是由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代表针对被告的犯罪行为追究责任并提起的公诉,但是也有的案件虽然是被告犯罪了却只需要原告起诉就可以直接判决的,而检察院是否需要派员参与诉讼就成了选择性的。那么,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刑诉法派员出庭的规定有什么?检察院派员出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开庭审理上诉、抗诉的公诉案件,应当通知...


·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决定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回避的决定有哪些规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这要先分清当时犯罪的主观恶意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并要看被害人受伤等级。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有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犯罪后畏罪潜逃的,均应从重处罚。二...


·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使用假币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1、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具体来说,它既可以是行为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也可以是把伪造的货币委托他人保管,...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一、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关于行为人租车醉驾怎样取车? 一、关于行为人租车醉驾怎样取车? 要搞清楚是你朋友是酒驾还是醉驾,如酒驾的只是罚款和暂扣驾照。如醉驾的以危险驾驶罪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拘役六个月以下)和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


·放纵走私罪是怎样处罚的?
    放纵走私罪是怎样处罚的?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放纵走私的行为,一般只能发生在侦查或者查处阶段。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放纵走私的行为,一般只能发生在侦查或者查处阶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


·刑事案件自首怎么减刑
    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四十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自首的刑法规定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一)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二)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