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铅笔写的借条没有签日期是否有效?

铅笔写的借条没有签日期是否有效?铅笔写的借条没有签日期是有效的。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无还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为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认定无效。借据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要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最后一次索要还款的日期至今有不有两年,如果超过两年,则表明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但如果债务人主动还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中断事由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的时间内有不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有,两年的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二、书写借条时一定要注意什么(一)准确书写姓名出具借条时一般借款人会署名,这是常识,但是有些人有学名(大名)、乳名(小名)、字、号、绰号,还有的名字音同字不同。借条作为表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法律文件,署名应当准确、规范、严谨,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署。作为出借人对借款人的署名应当高度重视,一般稳妥的做法是要求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的名字署名,并附上身份证号码。可能有些人觉得这个建议小题大做,但真正发生争议时可以省却不少麻烦。同理,借条上对出借人的名字也应当准确,本人代理的一个借贷案件,由于借条上出借人的名字为同音字,法院立案庭不予立案,最后只好到派出所户籍室,要求出具证明为同一个人,但派出所不清楚情况,不同意出具证明,要求到居委会开证明再到派出所盖章,绕了许多圈子,才把案子立上。如果借款人已婚,最好由夫妻两人共同署名,以做到有备无患。有些人在经济状况恶化后会利用假离婚来逃避债务,其配偶往往以不清楚借款情况、该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不认可欠债。(二)明确约定利息个人借贷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有些人碍于情面,对借款是否计算利息含糊其辞,为今后纠纷埋下了隐患。俗话说“亲兄弟,明算帐”,在金钱往来上亲朋好友之间更应当明明白白,这样反而更有利于长久保持情谊。因此,借贷时应当明确借款有偿无偿,有偿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月息还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还是提前分段支付。这些情况都要在借条上约定清楚明确,才能避免以后发生纷争。一般民间借贷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据法律规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三)借款期限借贷双方可以约定还款期限,也可以不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约定了具体的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期满之日起2年。出借人应当在还款期至后2年内及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以防止因为诉讼时效已满而丧失胜诉权。生活中常见情况是出借方进行过多次口头催促还款,但由于没有保留书面证据,一旦面临诉讼时在时效上就存在重大的举证风险。其实有一个办法可以轻而易举解决这个问题,即“新桃”换“旧符”,如果在催促还款时借款人暂时无力清偿借款,可以在诉讼时效将要届满前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条,以新借条换取旧借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时效届满问题。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随时要求借款人清偿,但要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四)提供担保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担保有物保和人保两种方式,物保就是借款人用自己或他人(当然要经过同意)的财产担保(一般为不动产),这样就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比较麻烦。最好使用人保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亲友在借条上签字作保。担保应当使用连带保证,保证期间尽量拉长一点,不能短于借款还款期限。一旦发现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丧失还款能力,应当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担保责任,以防止保证期间届满,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致使担保落空。我们国家书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格外的注意,因为借条的书写会直接影响到诉讼活动的成败。比如说书写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笔迹清楚,铅笔写的借条可能会存在内容不清的状况,但是并不影响效力。



相关内容:

·公司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公司股票和债券之间是有很多的区别的,但是它们之间也是有一定的联系的,在我们进行评价公司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的时候,是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的。那么,我们都是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来进行评价呢?接下来,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公司债券对股票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某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对其股价及公司本身存在着怎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不能一概而...


·欠钱不还多次催讨无果怎么办
    欠钱不还多次催讨无果怎么办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不能报警处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也可以发律师函,主张自己的权利。二、欠钱不还怎么起诉遇到别人欠钱不还怎么起诉?对于借钱不还,想要起诉的,首先要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
    用借条可以对公账付款吗?这个是不可以的;但如果两者都是属于对公账户的话,那么就可以进行转,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中明确规定:第六十七条该账户的款项只能转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存款账户,严禁转入储蓄和信用卡账户。第二百三十一条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发行信用卡的;帮助持卡人将其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存款或其他款项转入单位卡账户,将单位的款项转人个人卡账户的;违反规定帮助持卡人...


·约定仲裁条款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约定仲裁条款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1、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3、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仅有仲裁地点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


·债务人法定权利?
    债务人法定权利有哪些.jpg" alt="{ArticleTitle}" title="{ArticleTitle}" /> 孝道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有言道:“百善孝为先”,已为人父母的小编已经深深体会到为人父母的不易。所谓“我养你小,你善我老”,孝敬父母、赡养老人不仅仅是道德方面的体现,更是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我们为人子女除了主动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外,在法律上都有哪些规定的义务呢?小编就在这里为大...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各大银行的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先享受,那么在享受的前提下就要进行贷款,房贷、车贷,在贷款时也需要签订贷款合同,在贷款合同中也有违约金这一项规定,如果贷款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还款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那么贷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关于违约金的相关问题 1、 ?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


·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2023
    罚款和罚金有什么不同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多久放款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很快就能办理下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一、关于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到合同法采用的通知主义,...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何判断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二、夫妻协议离婚债务谁来承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