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可能是违约原则、责任倒置原则、过错责任推定原则等。(一)违约原则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责任倒置原则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如果要病员及家属举证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一般的病员是不可能了解高深的医学知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无法提供确凿证据,再加上医院控制着病历等原始资料,使得不懂医学知识的患者及家属的举证困难重重,故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将会使病员、患者的利益因难以举证而得不到维护。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三)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于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之外的所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情形, 既包括医疗技术责任, 也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纠纷中, 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情形, 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而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二、医疗事故侵权怎么处理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首先需要确定一下具体是医院,还是患者个人的责任,然后才能确定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情形下,若是医生不按照规范为患者救治,或者是医生故意不向患者或者是其亲属如实告知病情,一旦导致病情加重,那么医院就是需要担责的。



相关内容:

·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
    一级医疗事故情形有哪些1、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分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2、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死亡,也就是呼吸和心跳停止。这里不包括脑死亡。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目前我国医学上对死亡确定有一个通用标准,即心跳和呼吸永久停止,生命活动和新...


·医院监视居住条件规定是什么
    医院监视居住预案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二、...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2023
    医疗诉讼的证据是什么患者一方要打赢官司,仍然要举出比较充分的证据。一般来说,下列证据是不可少的: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我国近几年的热门话题,如果一旦发生了医疗纠纷了,那就有可能需要我们去进行司法鉴定,那么我国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今天我们就为您梳理一下在我国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程序以供您参考。 1、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1) 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 2) 举行听证会; 3) 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 4) 出具鉴定文书。 2、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


·非法行医罪如何量刑
    造成非法行医罪需要具备哪些要件:1、 侵害该罪的客体主要是 国家医疗和卫生的秩序。其旨在保障国家的医疗安全,同时是对国家医疗水平的进一步保障,如果任何人都可以不经过国家相关评定或者是授权就可以对他人病情进行判定,那么就没有所谓的医生职业。该罪存在形式就是具有危险性的,同时对人身的健康安全及其没有保障,如果因此造成了重要的问题,其行医者也不一定有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2、 从客观方面考虑,该罪的实行犯...


·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近年来,医疗纠纷成为了医患关系紧张的导火索,当双方不能够妥善解决纠纷时,有些患者家属采取了暴力手段,导致人身伤害事件发生。这样非但没有解决矛盾,还使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处理医疗纠纷,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那么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讲一讲。 一、医疗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


·医疗事故责任法条有哪些
    医疗事故责任法条有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条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 说到医疗纠纷的问题,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这也是一直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但是我们也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那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有哪些呢?都包含什么政策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疗产品的概念) 本解释所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患者一方要求医疗...


·医保缴费年限有什么用?
    作为劳动者而言,当我们进入企业生产劳动时,用人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都会为我们购买社保。其中医疗保险就是社保的其中一个险种,而国家规定,医保必须要购买一定年限。那么医保缴费年限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按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达到退休年龄时,男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30年,女性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要满25年。未达到规定的缴纳医疗保险年限,退...


·如何进行医患维权
    如何进行医患维权一、医疗事故等医疗纠纷发生后最紧要的是什么?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最重要的事情应当是立即复制病历“客观性病历资料”、封存“主观性病历资料”和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现场实物。所谓“客观性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如何判断医疗过错?
    如何判断医疗过错?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 所谓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而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现为过失,要么是疏忽大意,要么是过于自信导致危害后果的发生。 二、如何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
    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如何确定医疗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 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的项目及额确定如下: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具体数额确定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区别不同。 因致残而主张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