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可能是违约原则、责任倒置原则、过错责任推定原则等。(一)违约原则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责任倒置原则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如果要病员及家属举证证明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过错,一般的病员是不可能了解高深的医学知识,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无法提供确凿证据,再加上医院控制着病历等原始资料,使得不懂医学知识的患者及家属的举证困难重重,故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将会使病员、患者的利益因难以举证而得不到维护。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三)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上述规定应当适用于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之外的所有医疗损害责任归责情形, 既包括医疗技术责任, 也包括医疗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损害纠纷中, 一旦存在上述三种情形, 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 而直接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二、医疗事故侵权怎么处理1、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解释工作,以利纠纷及时解决。当患者或家属不能理解或接受时,当事人可以自愿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科主任签署意见,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2、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得出初步结论,同时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将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并组织力量维护工作秩序。3、较为复杂的医疗纠纷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根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向患者通报、解释。4、医疗纠纷发生后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的,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字后,委托市卫生局处理,具体由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医疗事故发生之后,首先需要确定一下具体是医院,还是患者个人的责任,然后才能确定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情形下,若是医生不按照规范为患者救治,或者是医生故意不向患者或者是其亲属如实告知病情,一旦导致病情加重,那么医院就是需要担责的。



相关内容:

·如何收集和运用医疗纠纷录音法律证据?
    如何收集和运用医疗纠纷录音法律证据?当患方认为医方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并导致其不良后果,要求医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或者侵权赔偿责任之时,便产生了所谓的医疗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医患双方出于各自利益和成本的考虑,往往以协调沟通的“非诉讼方式”为首选,这种工作方式具有相应的民间色彩,也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条途径。医患双方无论选择到法院起诉的诉讼方式,还是以协调为主的非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证据...


·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代社会,美容早已成为了大众接受的行为。目前我国存在大量美容机构,水平良莠不齐。如果消费者选择到不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美容手术,会面临较大风险。严重者会导致手术失败而引发纠纷,日常生活中,美容医疗纠纷案例并不少见。那么这类案例带给我们什么启示?下面通过我们整理的一篇案例学习下吧。一、案例介绍:2004年2月,关女士在报纸上看到了某美容院的“医学美容...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以合同违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医疗事故认定时效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付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


·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
    医患纠纷常有发生,如果自己或亲人不幸发生类似情形,该如何处理,应像哪些部门投诉?同时,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今天我们来简单说道说道。第一、尽量多、全面的保留或查找医院及医生出具的检查症断书、缴费清单、药品清单等,同时,有效音视频也可保留,作为后期投诉、打官司的证据。第二、为病人病情考虑,可要求转院,或向上级医院及医生寻求帮助。全面检查,有效控制病情,检查及病情控制有关票据等资料同样存档。待病人...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有什么区别?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第三,在损...


·属于工伤医疗待遇的?
    属于工伤医疗待遇的有哪些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医疗期(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或者评残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和办理
    医疗保险是您都知道主要用于,每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为自己办理的,主要是用于在医院或者是医药店里看病买药的费用报销的一种社会保障的,因为您都是知道的在办理了这个医疗保险之后是很多的费用都能报销的,但是在报销的时候重庆医保报销比例方面也是有规定的。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


·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罪数额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罪数额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非法经营医疗器械罪数额认定的标准如下:1、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诉: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②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


·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一、在我国存在工伤工伤医疗待遇吗 在我国存在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
    医疗纠纷怎么赔偿?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医疗损害鉴定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损害鉴定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鉴定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除了侵权之诉外,医疗事故纠纷还可能是由于医方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约定,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时效,按照一般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三年的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