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

众所周知,在与房东达成协议之后,租客在搬进去之前,房客需要和房东办理房屋交接的,那么租赁房屋交接手续要注意哪些问题?在与房东签订合同时又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接下来,让我们为您解惑,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租赁房屋交接手续:
1、在房屋交接前要做到:查验房屋权属证明、缴纳水电费的单据等;对于委托中介或者第三人出租的房屋,要查看该房产所有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查看该房周围服务配套设施、环境,是否齐全、是否影响居住;确认房屋的安全性;合同条款仔细看;违约责任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合法性。
2、交接房屋时要做到:依照租赁合同查验房内设施是否相符;对房内设施是否完好明确责任;入住之前要试用各种开关、水、电、煤、汽等;查验各种物业费的缴纳情况,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在查验房屋实际情况后,将实际情况在租赁房屋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与房东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方面
1、不能“签”口头协议。
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即使你不了解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但是你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房屋维修及费用也最好写在合同里,以避免以后麻烦。还要查看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2、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3、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这也是双方应重点考虑的问题,三个月一付还是半年一付甚或一年一付等,双方应予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矛盾。
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在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最好将屋内所有物品详列一份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并注明如果出现破损,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其实很重要。在签租房合同时,还要明确租房日期、租房期限、租金、租金变更方式等,避免使用模糊语言,你想租一年的就不要签半年合同,防止房东中途提高价格。
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租房时,为避免日后纠纷,一定要办理好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查看房屋内的设施是否与约定相符。出门在外,身在他乡,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您的利益受到损害,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内容:

·校车事故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校车事故法律责任由谁承担?发生校车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学校或幼儿园提供校车,学校未尽到教育和管理职责,导致学生受伤或者发生车祸,都应有学校或幼儿园负责。如果学生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侵权所致的则不需要学校或幼儿园承担责任。幼儿园或学校提供的校车应当认定是校园的自然延伸,作为幼儿园或者学校开展的服务项目,应由其承担将孩子安全送至规定地点的责任,对于孩子的人身安全负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为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这其中就包括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针对不同损害的情况下,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哪些项目 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致人身体损害的或死亡的,伤者或死者近亲属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可将其分为三类,受伤未致残的、因伤致残的和死亡的,下面就这三项可以...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一、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汽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


·随着我国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道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我国在保障交通意外的发生制定了许多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在学习驾驶时我国也对这方面安全教育进行积极的引导。那交通事故一旦发生我们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流程都有哪些。 1、保护事故现场,抢救伤员,迅速报案。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留相关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电话通知保险公司...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主责伤残赔偿比例是什么?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随着冬天的来临,因为雨雪的原因,有些人为了走进到甚至会进行逆行。所以路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不断的提高了,这对我们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那么如果是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呢?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了解了解吧。 一、电动车逆行撞上正常行驶汽车按什么标准处罚? 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


·小汽车违章罚款怎么交纳 (一)网上交纳
    小汽车违章罚款怎么交纳 (一)网上交纳 1、下载交管12123APP,用车主身份证注册,进去后可以看到车主身份证下所有车辆的情况。按照说明一步步往下走就可以了。 2、在支付宝软件里,找到更多,里边有城市服务,定位所在城市,有车辆违章查询、交纳罚款,按提示操作输入车牌号、发动机号后六位,还能查看违章照片,更神奇的是还能自动消除驾驶证3分以下记分。 3、目前有部分银行已经开通了网上缴纳交通罚...


·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现在马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可避免。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首先选择的应是报警,由交警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会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我们今天就和您了解一下出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现场勘查 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到时小学生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


·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一、需要将宣告无罪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吗? 需要,拟判处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宣告无罪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下列案件: (一)拟判处有重大影响和疑难复杂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拟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及宣告无罪的案件; (二)贪污贿赂案件及副科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三)社会...


·祖宅只能继承不可交易吗?
    祖宅只能继承不可交易吗?祖宅是可以继承也可以交易的;但只针对于土地上面的建筑物;首先接受祖宅转让的对象需要满足的要求:①必须与转让方属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②受让方没有其他房产,且必须要符合当地宅基地的申请条件。二、农村的祖宅转让需要哪些手续呢?如果双方满足转让要求,就可以按照下面的流程办理自建房转让的相关手续:①转让方需要向村集体一处转让申请,征得村集体同意后,并且要求村集体开具相关的转...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的要赔偿吗?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的要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的是需要赔偿的,但是但具体的赔偿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