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开车酒驾故意伤害怎么判刑?

开车酒驾故意伤害怎么判刑?

一、开车酒驾故意伤害怎么判刑?

开车酒驾故意伤害将会按照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来进行判刑。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判决。

1、饮酒驾驶处罚标准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的规定中了解到: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一)初犯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中的规定,对醉驾初犯的行政处罚标准分为了两种情形: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另外,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酒驾初犯但构成刑事犯罪的处罚——刑事处罚

酒驾如果驾驶人员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驾驶的标准,则此时构成醉驾,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是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1-6六个月的拘役,同时还要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般初犯的情节比较轻微的话,那在实际对其处罚的时候,不管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其实相对都是比较轻的。

二、“醉酒”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喝完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是坚决不被允许的,如果喝的酒比较少,那么属于酒后驾驶,不会构成犯罪行为。但是也需要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如果达到醉酒的程度并且存在着故意伤害的行为,需要对于这两个罪名数罪并罚。


相关内容:

·如今人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除了会考虑到房屋的交通、价格之外,
    如今人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除了会考虑到房屋的交通、价格之外,还比较怕关注房屋的日照情况。如果房屋是背光的话,那一直处于阴暗的状态,此时也是不适宜居住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就要掌握一些建筑日照鉴定的方法。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建筑日照鉴定方法和标准分别是什么。 一、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和鉴定标准 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技术问题,具体应包括两种鉴定方法:一种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如目前...


·一、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全责与半责区别是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全部责任和无责任的内容是: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


·交通事故夫妻抚养承担的费用是什么
    近几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现在司机车非常普及,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多,损害后果也是非常惊人的。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受伤或者死亡的话,在赔偿的项目里就包含对被害人抚养人的抚养费用,这也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利益。那么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夫妻抚养承担的费用都有什么呢? 一、交通事故夫妻抚养承担的费用 交通事故肇事方需要承担的抚养费范围。受害人是唯一扶养人,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扶养人的全部生活费;还有其...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在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往往就需要通过法律诉讼解决,进行诉讼需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那么,工程纠纷申请诉讼费缓交的情形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做一简单的介绍。 一、建筑工程纠纷诉讼应当准备哪些工作?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往往因工程款的结算和工程质量以及工期等问...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在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从受伤到治愈(或是到可以工作的身体程度)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于劳动工作者,其无法工作产生的劳动损失是客观必然的,对此方面的财产性弥补是责...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一、未成年人骑无牌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1、正常来说,全责了,无证本身就没有资格驾驶机动车,第二无牌就是不合格车辆,不允许上路,不过一般摩托车如果和别的小车撞去的话,交警一般会人性化执法,给小车点责任未成年人肯定有责任,首先未成年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无牌摩托都是交警的行政处罚对象,具体交通事故属于谁的责任,则要看谁在道路行驶中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行驶,如未成年人驾驶无牌摩托车并没有违章行为,...


·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对于投保人来说交强险在赔偿问题上是体现出了充分的优越性的,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把相应的赔偿风险转移过来,因为交通事故当中既然受伤就有可能是双方的,所以没责任的这一方也需要对相关人员的财产或者是人身损害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就相对较低,比如说财产损失的赔偿也就是一百元,医疗方面最高是一千元。一、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机动车交强险最多2023赔偿吗
    机动车交强险最多赔偿吗机动车交强险最多赔偿110,000元人民币。根据公布交强责任险额度进行调整方案,在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方面,死亡伤残的赔付高达11万元,医疗费用的赔付限度在1万元左右。财产损失县额度为2千人民币。费率方面,是根据车型的进行下调的,而下调的幅度从5%到29%不等,平均幅度在10%左右。二、交强险的赔偿程序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


·什么是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赔?
    在各类新闻事件中,可以了解各种各样离奇的事情,这些事情常常会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尤其是在遇到恶劣天气时,往往意外丛生,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赔就是其中一个会造成经济纠纷的典型案例。今天我们要带您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具体怎样处理。 一、高空坠物砸车应该如何维权 ? 如果不能查明是哪一家丢的东西,可以把一栋楼的局面全部都告上法庭,连坐赔偿,这个在我们国家是有先例的。对于上了保险的车,问题就变得比较简单了。在我们...


·异地怎么处理交通违章罚款
    异地处理交通违章罚款,本人可以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也可以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罚款金额按照法律规定收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


·12种特殊交通事故情形的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划分等级一般分为五级。一般的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五级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组合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与同等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的,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为同等责任。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