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一、债务人当初写的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2、起诉时需要关注诉讼时效的规定

(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

(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在不同的情况下,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一般都是三年,但是起算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也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中止、中断的,这也算是对权利人的一种保护。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

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务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

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3、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

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一般的欠条之中都是有债务的偿还期限的,在该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一般就需要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若是债务人直接说明不还,或者是表现可以推断不还的,此时就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般只要提交的材料齐全,都是会胜诉的。


相关内容:

·直接致电银行也就是直接给办理贷款的业务员致电查询
    直接致电银行也就是直接给办理贷款的业务员致电查询。这种方法最精准直接,并且快速。基本适合于所有的贷款;方法二、致电贷款机构客服中心通过这种方法了解贷款进度,这个要求贷款机构有客服中心,像银行是有的,但部分贷款机构,往往是没有专门的客服中心的;方法三、网上查询对于已经开通了网上进度查询的机构,可直接在网上查询贷款进度。如建行的房贷等,就可直接通过网上查询进度。 1、柜台或电话 若是在银行办理的住房贷...


·小额贷款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是个人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公司之间如果相互进行拆借的话,那么很容易导致借钱的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公司的破产,因而很多时候公司之间是不会进行拆借,而是向个人进行借款。当然,这样的情况下也是要签订借款合同的。那么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同范文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股东属于投资者,对所属公司承担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从债权债务关系来看,如果股东有借款的需要,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出资方式将有关财产投入到公司后,该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成为公司的...


·夫妻共同债务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偿还的,许多离婚案件就是对于夫妻债务问题无法准确认定而产生,介于此,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明确规定显得尤为重要。现行法律对夫妻债务问题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司...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
    债务转移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债权债务进行转移都是可以进行的,但是二者办理转移的情况是有区别的,债务转移需要债权人同意,而债权转移是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的,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下关于债务转移之后转移人是否可以追偿的有关问题,接下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务转移后,转移人可以追偿 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自己的合同义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人自己退出与债权...


·别人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迟迟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迟迟不还的,可以间接与债务人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直接还款; 也可以找中间人进行协调,达成还款协议,尽快还款。 上述途径还是拒绝还款,债权人可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判决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若是没有欠条的话,则可以以转账记录、收据等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二、欠钱不还构成犯罪吗?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


·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婚后共同偿还吗
    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婚后共同偿还吗?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婚后不是共同偿还的,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大家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您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再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就可以使债权债务发生转移。但是,你知道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吗?我们提供了一篇范本,供你作为参考。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范本 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穷人怎么贷款,为什么贷款批核的几率低?
    穷人怎么贷款,为什么贷款批核的几率低?穷人贷款的方式与其他人贷款的方式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根据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贷款的审核,批复与放款。但是由于穷人的收入比较低也可能收入不稳定的因素,银行或者贷款机构怕借贷人没有偿还能力,所以贷款批核的几率就比较低。二、什么是贷款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


·如果堂弟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堂弟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如果堂弟欠钱不还怎么办? 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法理上推论是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比如有些民事权利而没有金钱的给付义务,同样在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 欠钱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起诉、立案、庭...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先跟当事人协商,可经过协商后对方如果一直拖着不计划还钱,债权人最好的解决方法只能是起诉了。因为欠的钱不超过1万元,所以原告到时候预交的诉讼费也就是50元左右,不过,起诉时还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 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4...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