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

一、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可以吗?

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是可以的,具体可以获得赔偿的理由如下:

1、《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违法就要承担其后果,出轨者违反婚姻法,离婚分财产时就会少分,这就是法律后果。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行为

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所限制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之一的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损害结果

损害结果的发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这个事实是以离婚这一结果来表现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是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才能够请求赔偿。如果没有出现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也不能请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因为配偶一方离婚获得赔偿金并不是必然的,首先需要由没有过错的一方自己提出赔偿请求,其次要拿出对方证明出轨行为存在的证据,最后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或者是对方有支付赔偿金的能力。若是不满足这些条件,那么即使是因为对方有过错才离婚,也是不能获得赔偿的。


相关内容: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
    (一)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当事人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新条例适当减轻了对未办理 结婚登记 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 新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即不再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
    一、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多少时间可以重新提出?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第九条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


·如何界定离婚有过错的一方?
    如何界定离婚有过错的一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的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起诉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重婚不但违反了《婚姻法》,还触犯了《刑法》的规定,应负刑事责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一、离婚女方十年未给抚养费是否可以起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额抚养义务从出生起至子女成年时止。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因抚养义务的持续性,受抚养子女的抚养费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尽管婚姻法解释三最终定稿时取消了草案中关于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的条款,但立法变动的出发点是基于担心大量抚养费纠纷诉至法院,不利...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
    国家赔偿可期待利益维护的可能性有多大在侵权责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可期待利益的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侵权行为造成未来营业收入等的可期待利益是可以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二、期待利益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全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谓实事求是,是指对期待利益损失的有无、大小的确定,要严...


·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


·起诉离婚立案后原告有传票被告什么时候能接到传票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是案件的原告,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受理之后就会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到被告,很多原告就会关心被告收到传票后的时间。案件的审理是从接到传票开始还是什么。那么,起诉离婚立案后原告有传票被告什么时候能接到传票?网有更多知识,欢迎浏览。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什么时候能接到传票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


·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自从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现在基本上每个家庭对孩子的抚养都是十分关注的。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孩子是每个家庭最重要的核心成员,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也是夫妻离婚纠纷当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有的夫妻虽然想要协议离婚,但却发现无法协议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这样的情况一般是算单方起诉离婚,那程序又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可以吗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婚。离婚也是一样,男女双方要在自愿的基础上离婚,但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


·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除了要同时提交离婚材料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一般是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那通常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呢?而打离婚官司又需要多长时间?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费用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