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一、离婚后聘礼钱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三金应该是属于彩礼范围之内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离婚三金和彩礼是不需要退的。

二、结婚聘礼钱必须给吗

1、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双方结婚的订婚礼物。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结婚给付彩礼现象仍然比较普遍。

但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结婚一定要给彩礼,这只是一种婚嫁风俗,可以给也可以不给。

因此,男女登记结婚,并不是一定要给彩礼的。

2、订婚礼金,这个根据地方习俗有所不同,有些地方,订婚礼金是属于彩礼当中的一部分,可在订婚是部分给,结婚再给等形式;也有订婚时给礼金后,结婚时就不需要再给彩礼钱了。

3、订婚礼金据说是给女方的,女方可以自行留着;彩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以表达养育之恩。订婚礼金或者是彩礼钱基本上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有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结婚时并不是必须要支付彩礼,即使在结婚前支付,那么也是男方父母支付给女方父母的,而不是给予孩子的,故此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畴,在离婚时一般不能被分割。若是结婚登记后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才离婚,男方想要女方返还彩礼的,必须要证明支付彩礼后父母的生活变得十分困难。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


·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
    发生意外事故并不是所有人能够控制的情况,只能进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之后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损失,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具有更高的事故发生率,工伤需要进行相关部门的认定,认定之后才能得到赔付,那工伤认定 管辖案例分析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案情介绍 外地某施工企业在北京承揽项目时,施工单位职工将分揽的项目与在京老乡共同完成,结果老乡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者向...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一、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
    诚如我们所知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后其各项行为才受法律保护,如果要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才会有据可循。但是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有诸多问题存在,如原单位没解除劳动关系能入职新公司吗?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展开介绍,看完介绍后您自会有答案。 一、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公司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更换公司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人员的录用也不再是以前这种刻板、正式的模式,可以有多样化。劳务派遣就是在市场不断运作中产生的,更加促进人才的流动和人员就业的情况。可能关于劳务派遣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更换公司等一些事宜是怎样的。 一、劳务派遣合同 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


·超过60岁的工伤认定如何做?
    一、超过60岁的工伤认定如何做?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既然不以“超过退休年龄”来划分,那么根据“退休年龄”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可以进行如下分类: 1、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2、超过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 所以,对于超过退休年龄的,享受养老保险待...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能扣工资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根据规定标准工时制一般一天工作8个小时,而在八个小时之后就属于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不过此时单位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过需要支付加班工资。那么劳动者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平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


·一、国家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国家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


·工伤复发的范围认定是什么?
    工伤复发的范围认定是什么?疾患与原工伤位置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是工伤复发的范围。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


·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如何认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超市,相对的超市也需要多样性的人才为之服务,那么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吗?工伤又该如何认定呢?我们在尽量避免此类突发意外发生的同时,也要了解此类意外发生后,我们可以采取哪些合法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超市员工在超市干活受伤了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一、工伤保险待遇案社平工资适用停工留薪期吗?
    一、工伤保险待遇案社平工资适用停工留薪期吗?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不适用社会平均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重庆市的规定,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