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二、怎么变更孩子抚养费“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为,抚养费的多少是根据去年或上半年的统计数字得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原定的抚养费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需要,可申请增加抚养费。如果另一方确实有给付困难,可通过协议或判决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抚养费的减少或免除涉及子女的今后生活,所以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减免时应特别慎重。减少或免除子女的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减轻或终止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当阻碍事由消失时,其给付义务自行恢复。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
    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仅包括了实际照顾子女的生活起居,支付子女抚养费其实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计算抚养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钱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认定?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认定有哪些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


·协议离婚可以放弃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可以放弃抚养权吗?可以放弃抚养权,但必须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
    一、夫妻只要分居两年能离婚吗很多人存在这样的错误认识,夫妻双方必须分居满两年才能够离婚。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是法律列举的一系列夫妻感情破裂情形中的一种,如果有证据能够双方之间符合其他的法定情形,就没有必要等到分居满两年才提出离婚。我国民法典对离婚的标准抽象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但由于这一抽象的标准在实际审理案件上不太好操...


·夫妻财产约定的事项要注意哪些
    夫妻财产约定的事项要注意哪些1.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时,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由双方亲自签订,不适用代理制度。2.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婚姻法》第46条对此明确作出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赔偿与一般赔偿区别离婚损害赔偿...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夫妻如果要离婚,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可以说这些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吧。 一、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通知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


·在我国诈骗罪会查家人账户吗?
    生活当中诈骗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以后,肯定也会及时的将犯罪分子诈骗的金额悉数追回。这对受害者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查处被犯罪嫌疑人诈骗的金额的时候,为了预防犯罪分子将金钱转移,公安机关是有权利查询相关账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诈骗罪会查家人账户吗? 一、在我国诈骗罪会查家人账户吗? 只是说有这个可能性。 也就是说,公安局、检察院等会根据案件需要,...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若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而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离婚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针对不同的方式自然流程也是不一样的。那究竟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一、二线城市抚养费1300是合理的吗?
    一、二线城市抚养费1300是合理的吗?二线城市抚养费1300并没有规定是否合理,只要是符合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条约或者法律的规定都是合理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