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

一、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

从定义上看,聚众淫乱罪指三人以上(包括三人)进行淫乱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从构成上看,三人需是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公共生活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旨在保护人的安全和尊严,特别是保护老幼弱者的安全规则;

(2)旨在调节公共场所秩序的纪律规则;

(3)旨在维护日常生活中稳定联系和风尚习俗的交往规则。

聚众淫乱违犯了公共生活规则,破坏了公共秩序。在实践中,人们常常感到淫乱犯罪的客体不好理解,认为这类行为除了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搞淫乱之外,通常都是暗地进行的,并且是互相自愿的,因此不好说就破坏了公共秩序。

聚众淫乱犯罪,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交往规则,败坏社会风俗习尚的行为,它从这个方面破坏了公共秩序,也可以说它破坏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

2、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所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3次以上。其他偶尔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应依《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不以犯罪论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谓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侵害,本罪所侵害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秩序,对于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这一点,任何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都是明知的。而本罪主体不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并且通过破坏公共秩序来获得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以上是我们对于“聚众淫乱罪三人算不算”这一问题的回答,从法律语言上看,构成“聚众”这一条件的人数是三人以上也包括三人,但是需要三人均为自愿,并且主观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上破坏公共秩序才能成立,诉讼方面的咨询可联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一、一般盗窃罪坐牢还用还钱吗
    一、一般盗窃罪坐牢还用还钱吗 被判刑后还是要偿还的,刑罚不能减免民事责任。该还的钱还是要还。 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数额起...


·可申请减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如果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积极帮助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侦查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刑。当然,这并不是申请减刑的唯一理由,还有其他,诸如: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等等。那么可申请减刑需要什么条件?换句话说,可申请减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可申请减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实行双罚制,即法人犯罪,法人要承担责任,这个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法人承担责任外, 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什么情况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类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非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行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 《刑法...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既遂怎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辩护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辩护标准是什么?故意伤害罪轻伤的量刑辩护标准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这样一个刑期来进行辩护,毕竟对于当事人员来说应该尽量的维护他们的权益,这是他们的辩护律师所要进行的一项事项,但这些事项的进行必须要依托法律和事实。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伤害他...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一、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如果在公共场所进行打人伤人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一些轻微伤的情况下,是不用刑法来进行追究的,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可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


·犯罪中止且自首怎么判罚?
    犯罪中止且自首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期限是怎样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期限是怎样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期限是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二、拒不执行判决认定是怎么样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


·新刑法之非法集资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集资,实际上您都非常的熟悉。从最浅层次上来看,指的就是违法筹集资金。但是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刑法对于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么刑法之非法集资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非法集资新定义是什么?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当行为足以使他人产生性欲的情况下,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猥亵罪。而要想以此罪进行处罚的话,则还需要了解清楚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区分猥亵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方面。 (1)行为对象必须是己满14周岁的妇女,强制猥亵男子以及猥亵儿童的,不成立本罪。行为人故意杀害被害妇女后,再针对尸体实施猥亵、侮辱行为的,不得...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一、刑事和解适用哪些案件 1、从案件条件来看,可以包括部分法定刑在三年以上的案件(如部分非法拘禁案、敲诈勒索案)以及部分法律规定可以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但犯罪情节恶劣、严重侵犯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累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2、从适用对象来看,可以为未成年人以及成年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其中,对于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