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不需要承担婚前债务,因为在我们国家婚姻法解释二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呢,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来进行承担的,如果是债权人其中的一方向,当事人请求要求婚前财产的债务的承担的话是不允许的。

1、夫妻婚前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其他法律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在日常生活当中确实离婚的话,不仅仅有一些财务方面的纠纷,而且还有一些债务方面的纠纷,当债务发生之后,是需要来约定一下具体的情况的,比如说如果是属于婚前个人所富有的债务的话,那么只需要一个人来进行承担。


相关内容: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除了有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外,还有一种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除了有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外,还有一种不是很常见的诈骗犯罪,即票据诈骗罪,这就是行为人利用伪造的票据进行诈骗的一种犯罪,而法律中也规定了具体的侵犯客体,那究竟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票据诈骗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哪些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二、票据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


·个人借条盖公章有效吗?
    法律规定个人借条盖公章有效吗?法律规定个人借条盖公章是否有效应当根据真实借款事实来进行确定,如果公司是实际借款人,那么所借款项的实际走向应当是进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如果该笔借款个人是实际用款人,其出具借据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由此可知,成立保证合同的方式有当事人在主合同中约定保证条款,或者另行签订保证合...


·2023胁迫下签的借条有效吗
    被胁迫下签的借条有效吗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胁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胁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据。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客户欠钱不还20年了怎么办?
    客户欠钱不还20年了怎么办?客户欠钱不还20年了此时只能直接要求对方还钱,收集到能够证明对方承认还款的相关证据之后,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债权。这是由于超过二十年没有主张权利的,属于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再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


·夫妻个人债务范围具体有哪些
    夫妻个人债务具体范围有哪些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利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5、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7、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8、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该怎么办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约定由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话,一旦离婚双方就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行。但现实中,却发现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出现,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女方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
    欠条多长时间过期?在生活当中,借钱后都要写一张欠条,以此表明借钱的时间和约定还款的时间。那么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多长时间就会过期,下面 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欠条多长时间过期的问题。一、欠条多长时间过期如果被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不再具有效力。如果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都没有还钱,而且一直不还,这张欠条就一直有效,就要证明的效力。但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如未约定还款期...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关于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完成债务承担后,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见下: 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
    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会怎么样? 一、抵押担保的问题 抵押担保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担保人可以是抵押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生活中涉及大额贷款的项目,为了防范风险,往往会请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样可以大大降低贷款收不回来的后果,因此担保公司作为一种保护层存在,那么担保公司担保抵押贷款逾期后果又是什么? 抵押担保及责任。自然人间借贷的抵押担保中比较常见的有房屋的抵押,抵押人可由出借人或第三人设定,一...


·知道手机号码欠钱不还怎么办?
    知道手机号码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一、常见的债权凭证有哪些 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实现债权,根据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制作一份以该债权数额为限的可据以再申请执行并发给申请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签收并由其在一定期限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据以行使再申请执行权的凭证。 债权凭证着重强调和张扬了民法理论中当事人主义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处于积...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