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1、行为的方式不同。

抢劫罪是由行为人对被害人当面威胁使用暴力,且明示实施。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当面,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

2、行为的内容不同。

抢劫罪一般是以杀害、伤害等实施人身暴力或威胁。

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比较广泛,可以是以暴力相威胁,但大多是以揭发隐私、毁坏财物、损害名誉等实施精神强制,要挟被害人交出财物,威胁的内容只要足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即可,不必实际产生恐惧心理。

3、行为的暴力程度不同。

抢劫罪中的暴力表现为对被害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双重威胁,强度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使其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程度。

敲诈勒索罪的暴力主要表现为一种精神上的强制,且是不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轻微暴力。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把抑制反抗的标准定得过严,否则可能放纵罪犯,导致重罪轻判。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

(1)、敲诈勒索罪的惯犯;

(2)、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

(3)、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

(4)、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

(5)、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

(6)、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俱,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不同的罪名定罪量刑的程度都是不一样的,也有很多的罪名是比较类似的,比如说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但是具体点来说,两者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内容都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

·诈骗未遂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诈骗未遂量刑标准2023是什么? 一、诈骗未遂量刑标准 以诈骗罪定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个...


·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有哪些
    对于包庇罪和伪证罪,可能很多人都不太区分的清楚,毕竟很多时候作伪证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包庇对方。那到底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又是如何定义包庇罪和伪证罪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伪证罪 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


·情节轻微的累犯可以判拘役吗?
    情节轻微的累犯可以判拘役吗?情节轻微的累犯可以判拘役,累犯可以判拘役,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判处拘役。对累犯应该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主要的还要根据其所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轻重来判处。如果情节较轻的或法律规定最高刑为拘役的,仍可能会被判处拘役。如在危险驾驶罪中,最高量刑为六个月的拘役和罚金,虽然构成累犯,但从重处罚时,最多也只能判处拘役和罚金。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


·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具有重要的地位。这主要是指《刑法》中规定的每个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都是法律事先规定的。那么您知道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哪些(1)法律主义(成文法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2)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禁止事后法是指只能适...


·醉驾不起诉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醉驾不起诉标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做无罪辩护不影响量刑辩护吗?
    做无罪辩护不影响量刑辩护吗?做无罪辩护会影响量刑辩护,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因此,双方发言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端。这样,就可以把问题...


·故意损坏财物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故意损坏财物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财物损失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2、故意对他人财物进行毁坏,数额达为到5000,但毁坏次数在3次以上的;3、当事人纠集3人以上对他人财产进行故意毁坏的;4、法律规定其他毁坏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


·诈骗罪量刑标准2023怎么规定的
    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罪数额、情节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


·被批捕后多久能判刑2023
    一、被批捕后多久能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


·假释期间犯新罪算累犯吗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算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


·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现如今,虽然我国的教育水平提高了,但是懂法的人却是少之又少,这就造成了当我们碰到关于法律的案件时,就需要请专业的律师来为我们处理案件,由于懂法的人少,律师费在就相对于有点高,很多经济条件不太好的家庭如果遇到法律案件时,可能就请不起律师,这时,我们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那么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般公民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往往就是属于犯罪嫌疑人,而在案件进入到了法院审判阶段之后,那么此时虽然都是同一个公民,但此时已经从犯罪嫌疑人变成了被告人。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是很重要的。那究竟才是该如何认定属于犯罪嫌疑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犯罪嫌疑人的认定是怎样的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确认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规定,造成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常常被异化。为有效保障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