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租来的车位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租来的车位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租来的车位属夫妻共有财产吗?

租来的车位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主要是看是否是婚后租赁的。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所示: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三、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需要说明的是:照顾并不是一种民事责任,其性质不同于离婚时损害赔偿。得到照顾的一方依然可以依据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规定要求获得赔偿。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若是想要办理离婚手续,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在协商处置共同财产之前,必须要先确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若是无法确定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相关内容: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需要对其中的一些内容进行证明,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可能需要对其中的一些内容进行证明,否则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就会不利于其中一方当事人。那到底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呢?这关系到事故处理的问题,您一定要认真对待,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根据上述定义,可以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其实质就是人、车、路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发生...


·一、交通事故轻伤和轻微伤的量刑程度一样不?
    一、交通事故轻伤和轻微伤的量刑程度一样不?交通事故有伤残鉴定,不一定就是轻伤鉴定,只有构成重伤以上才可能涉嫌犯罪。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对于商标侵权罚款交给谁?
    对于商标侵权罚款交给谁? 一、对于商标侵权罚款交给谁?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1、互看证件。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2、拍照取证。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及时用手机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注意要清晰的拍摄车牌号码,这很重要。此外,如果你够细心还应该拍下车辆识别代码,更保险一些。3、看车辆保险标志。正常的车辆都有保险标志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农村与城市标准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农村与城市标准依据是什么?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1条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二)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三)当事人过错的程度。通说认为,侵权行为需具备四个构成要件: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联系。颁发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授权性行政许可行为,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资格...


·分公司交金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交金总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必须经总公司授权后才可以签订,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内容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校车是提供给学生乘坐,供学生上学放学使用的。在实践中,许多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即使校车超载也并未对此现象作出调整,导致校车发生事故的现象不断增多。因此,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校车超载的情况也写入刑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一、校车超载的后果 校车超载有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载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


·被车撞了应该如何索赔
    被车撞了应该如何索赔一、被车撞了应该如何索赔这是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医药费、住院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具体的数额要根据收款凭证和一些特定的标准来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至34条对此有详细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


·股权转让谁来交税
    要弄明白股股权转让时谁来交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我国在股权转让时关于税收有哪些规定,需要交哪些税,各种税的税率究竟是多少?通常来说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由转让的一方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则需由转让方按照2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情况较为复杂,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也较多,而且内资和外资所涉及的税也不尽相同。对于内资而言,将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契税、营业税等税种。首...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更不能开车。而且在事件的严重性上来说,醉驾比起酒驾是更为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如果一旦发生醉酒驾车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根据《道路交通法则》和刑法规定,一年内两次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年内两次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二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进行赔偿。而要是因此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话,那么此时肇事的一方也是需要实际做出赔偿的,并且在这方面也有一定的赔偿标准。那么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1、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