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债权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您都应该之知道债吧,但是我告诉您,债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的哦,平时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二者之间相互签署契约产生的。那么债权是什么呢?债权法律关系又是什么呢?他的客体和他与物权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呢?不知道了吧,下面就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说明。 一、债权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什么 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
·离婚案件人死亡抚养费算债务吗 ?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人对被抚养人的法定义务,当具有扶养义务的人死亡抚养费算债务吗?这个要根据死亡的原因来具体分析。如果死亡是由于受到侵害,比如说交通事故、工伤死亡等,在赔偿受害人的时候要考虑到死亡者生前是存在需要抚养和赡养的人,如果有,那么在死亡赔偿金里面要包括这些方面。如果是婚姻关系解释如下。 一、《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
·去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何时放款? 去银行领取他项权证后何时放款?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办按揭的,在向银行提出申请后,确认征信无问题后,银行确定受理,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综合评估,3个工作日左右出具评估报告,银行再依据评估价值审批贷款的比例,如果贷款额 首付总额不足房管交易中心登记的合同金额,则差额部分必须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付清,并将相关单据交银行备查。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买卖双方收到批贷函后再去房管交易中心过户,过...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分栏表具体是怎样的? 一、债权债务分栏表 所有的明细账都需要做月结,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比如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务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 债权: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预付账款等等。 债务: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利息 应付税费 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 预收...
·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 公民在有欠债的情况下,如果一直不偿还,那么债权人很有可能就会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财产保全,其实也就是查封债务人的财产。那现实中,要是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
·起诉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起诉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起诉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具体情形主要有: 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企业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一、企业追债要注意什么问题 关于企业回款,法律以外的方式很多,如软磨硬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以后合作带来利益进行诱导等方法,在这些方式都无济于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以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了。这时,律师首先会考虑发律师函,将案件厉害关系明确告诉对方,使债务人知道一旦启动法律程序索款对其有何种不利,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样其实已经给对方施加了压力。这里律师函有两个用途,一...
·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 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 一、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 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 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 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
·存款证明怎么开 我们知道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或者国资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银行,将钱存入银行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时我们就需要存款的证明了。而对于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农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可向开户银行申请开立,每个银行所需的资料不一样,可以提前打电话咨询银行客服需要准备的资料。如本人因故无法前来,也可授权他人...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婚后债务 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后债务离婚后划分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
·对方有公司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公司欠款不还时可以先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如果公司拒绝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去起诉公司。在遇到名下没有任何财产的公司时,债权人可以从公司股东是否有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公司和股东发生财产混同等情况,一旦发现这些情况,债权人可主张公司和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追回公司欠款措施:1、向公司负责人索要欠款。欠款到期后,债权人可凭借欠款凭证向公司负责人索要欠款。2、向人民法院起诉。欠款到期后,公司方面拒绝还款,债权...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 借款合同刚签订能毁约吗?借款合同签订后不可以毁约,毁约的行为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法律上对毁约的情况有: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不符...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