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宅基地纠纷找哪些部门处理

一、宅基地纠纷找哪些部门处理

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我国宅基地纠纷只是围绕宅基地使用权而发生的纠纷。一般可分为宅基地使用权界限不明的纠纷和宅基地侵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宅基地使用权。若有此类纠纷,受害人可以请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相关内容: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征地是国家进行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征地的过程却让不少老百姓感觉到比较的无奈。因为不少人对现有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很清楚,而且还存在有各地不一样的标准,那么2017年贵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


·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证是使用土地的合法证明,土地使用证随着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转让,所以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转让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


·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省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因此征地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征收土地就不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补偿款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关系着广大土地使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您对此都非常的关心,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安徽省征地补偿款标准是怎样的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


·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主要是:“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


·土地使用证公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土地使用证公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
    土地闲置费的意思是怎样的土地闲置费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造成土地荒芜、闲置时,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费用缴纳闲置费。 具体可以分以下情况: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的规定,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怎么写? 您都知道在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很广泛,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只要按照法定程序都是能够取得土地使用权从而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不过,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一般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一个土地使用权,既然如此,就需要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共有协议书,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协议书怎么写?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
    在实践中,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涉及房屋产权变更、形态改变、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房产的法律行为、事实必须办理公证。为此,不少都想要知道未婚夫妻婚前买房是不是也是如此。那么,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其实这问题也就是在问,婚前买房需不需要公证?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在实践中,以下婚前房产没有必要去作公证: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


·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很多地方都要进行工程的建设,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高速公路在修建的过程中会占用私人的土地,因此就需要对土地所有者进行一定的赔偿,来弥补土地所有者失去的损失,那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买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不了户怎么办
    买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过不了户怎么办 二手房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过户的,只要有房屋产权,二手房就可以完成过户。而且可以到国土资源部门补办土地使用证,程序很简单。如果是城市内的房源,二手房办理过户只需要房产证和契证就可以简单的完成过户,不存在风险。 只要是独立房屋产权的城市住房,不需要土地使用证就可以过户,现在土地使用证办理也非常方便,只需交纳不到200元就可以办出来,前年国家取消了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您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其实土地使用证上面就标注的清清楚楚的有土地使用证的类型,但是很多人可能都不太注意。其实在我国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当中,针对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制定办法和管理方针就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以前的宅基地...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人有寿命的长短,在我国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是如此。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只能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我们所知的土地使用年限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