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范围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

哪些财产是可继承的遗产范围遗产包括以下几项:(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二、不能继承的遗产范围(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4)承包经营权。《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但是,被继承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资本,应得的个人收益仍属遗产,可依法继承,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6)被继承人非法所得的财产。如抢劫、贩毒所得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收缴,不得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有遗嘱且遗嘱有效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不再适用法定继承分配遗产的方式。按照遗嘱办理遗产继承的,可以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也可公证后办理手续,不管是自行办理还是公证后办理都需要准备很多资料。



相关内容:

·根据遗嘱分割遗产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遗嘱分割遗产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


·什么是遗产?
    一、什么是遗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


·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一、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继承需要严格的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一、继承夫妻财产要子女签名吗?
    一、继承夫妻财产要子女签名吗? 继承夫妻财产不需要子女签名,这件事情和子女是无关的。 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二、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


·我国民法典中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中遗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


·继承权如何公证,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公证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但是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究竟继承权如何公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定继承,另一是遗嘱继承。1、办理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


·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遗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一、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吗
    遗腹子是指在尚未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的孩子。对于这样的孩子,此时还不能算人,仅仅是胎儿,那么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吗? 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即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此时胎儿还无权利能力,只有等到胎儿活着出生成为婴儿时,他才具有权利能力,真正取得遗产。通常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
    一、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可以反悔么?放弃继承的公证能否撤销,依据《公证法》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没有法定情形的,也就没有能否撤销的问题。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


·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继承方式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