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诽谤罪对方想私了可以吗?

诽谤罪对方想私了可以吗?诽谤罪未造成刑事责任的可以私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重要区别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一旦由侦查机关(公安或者检察院)立案,则报案人(或者受害人)既不能私自撤案,也不能私下和解、私了。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是,按照法律可以由当事人意志私了的,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自诉案件(注意不包括公诉案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撤诉。(但是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指被害人掌握有证据,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不是很大,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刑的犯罪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 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零七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诽谤罪的具体犯罪事实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对方想私了的情况下可以由双方首先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情况下对于相关赔偿达成一致的就是可以私了处理的。



相关内容:

·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刑事抗诉申请书无罪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无罪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二、刑事抗诉时效一般为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
    司法评估不通过能判缓刑吗?司法评估通过不了是不能判缓刑的;依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第一、犯罪情节较轻;第二、有悔罪的表现;第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第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的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


·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是什么?
    证据是对于判决的一个重要条件之一,自古以来判罪就需要证据,在最新的刑诉法中对于证据制度有了更明确,更具体的相关规定,那新的刑诉法对于证据的收集有了怎么样的新规定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是什么? 一、新刑诉法完善了证据的概念和种类 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后者比前者少...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不论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接受的控告、举报、报案、自首材料还自己发...


·拘役缓刑期间限制都有哪些
    拘役缓刑期间限制都有哪些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
    诈骗罪的认定,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进行诈骗,只要构成诈骗的事实,就可以进行认定。微信诈骗就是一种常见的诈骗的方式。在进行被骗之后,我们要及时的进行报警,可是,其实我们在进行立案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金额的限制的,那么,微信被骗多少才能报警呢? 一、微信被骗多少才能报警 这个要看当地的立案标准了,一般被骗后: 1、保存好相关的对话的截图,汇款的凭证等相关证据。 2、然后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 诈骗...


·中国对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选择具体的辩护方向,如无罪辩护。但此时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否则的话无罪辩护是不能得到法院认可的。那么此时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 (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一、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是哪些 所谓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4种: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滂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


·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具体条件是:一、行为人没有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的犯罪行为;二、行为人没有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三、行为人的目的不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


·罪犯怎样才能够适用减刑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予以鼓励,有利于促进其改过自新,早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但是减刑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减刑的条件,那么究竟罪犯怎样才能够适用减刑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我国《刑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