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中如何承担责任

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中如何承担责任 一、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中如何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四条规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种技术权益的转移,即采用合同形式把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使用权和技术秘密等的使用权转移给受让人。与其他类型的技术合同不同,转让人转让的是某一项技术成果,不是利用公知的技术知识为对方提供咨询服务,因此,转让人有义务保证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不会导致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该侵权责任由转让人承担。但是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可以约定此侵权责任由某一方承担,且此种约定优先于民法典而适用于双方当事人。
二、技术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不是普通的物质商品,而是属于智力成果的范畴。
技术转让合同以转让特定和现有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技术秘密使用权和转让权为内容,不包括转让著作权,不包括转让尚待研究开发的技术成果,也不包括不涉及专利或者秘密技术权利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的内容复杂,涉及转让技术的范围、转让的对象、受让人使用转让技术的范围和方式;技术的保密、使用费的支付,以及对使用技术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的归属等,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还要明确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当事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订立的合同,须经中国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3、技术转让合同所转移的是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技术转让合同的形式表现为某种具有物质载体(如图纸、资料、磁盘等)的技术文件或者技术方案在当事人之间转移,但作为无形财产的技术成果并不因此而与原主体分离,并不会因成果的移交就能排除双重使用,这是由技术成果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决定的。这是技术转让合同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不同的地方。
说到技术转让,很多时候进行的都是计算机软件技术、专利技术等的转让,此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是必须要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的。而在产生技术转让合同纠纷的时候,也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在合同履行中,我们需要实际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相信您都清楚,合同标的物其实就是合同中实际指向的那个东西。那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是怎样的?作为一家公司,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小公司,都需要一个正规的公司管理制度,更需要一个专门对于合同的管理制度,首先我们得了解合同管理是什么,当我们了解了合同管理之后,才能对合同归档管理流程作进一步的了解。今天就跟随我们来看一下合同归档管理的相关问题。一、 合同归档管理流程有哪些1、合同应交由企业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档案管理一般为法务部门或行政部门。为保稳妥,建议企业每个合同至...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旅游经营者”是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


·国际贸易签订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有哪些?
    国际贸易签订合同的法律生效要件有哪些?进出口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进出口双方在法律上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一方面,就我国的进出口商而言,只有政府批准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才能就其有权经营的商品对外达成买卖合同;另一方面,对方的进出口商也应具备签订进出口合同的能力和资格,具体条件依据其本国法律确定。由于进出口贸...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装饰合同这对于普通公民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您在平时买房以后,房屋装修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为了避免装修工程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敷衍了事,同时也为了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一定要在装饰之前和装修工程队签订装饰合同。至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希望我们以下的资料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装修装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多少条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2、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需要对上述事实及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举证。 2、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或者用人单位满足特定法定裁员条件...


·什么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内容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人们在进行经济交易活动的时候为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一般都会签署相关的合同书。那么,什么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主要内容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合同法相对性主要体现在主体的相对性、合同的内容、双方的责任等的相对性,双方在签署时应当引起注意。 一、什么是什么是合同相对性原则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两大法系的《合同法》中一条共用的重要原则,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一、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
    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哪些情况?合同生效条件缺失包括在订立主体方面是不合法的,存在瑕疵,当然了在意思表示方面也是不真实的,内容方面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的各个要件不存在理疵,也不存在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合法主体,没有虚假主体(如未经过工商登记的组织、被撤销的组织)情况;订立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强迫表...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一、合同双方无法当面签字怎么办 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当面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签字,委托人要出具代理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一、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但两份必须都是双方正式有效的签名。 二、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