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处理是怎样的?

(一)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

1.产权登记出资方:共同财产,首付款视为夫妻共同债权,出资方配偶对支付方进行补偿。若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房屋属个人财产。

2.产权登记配偶或双方:出资行为是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适当考虑对方款的贡献大小。

(二)婚内购房,离婚后取得房产证

产权登记夫妻双方或个人:共同财产,适用《民法典》第17条规定。

(三)婚内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赠与配偶

1.未进行过户登记:房屋归属不发生改变。赠与方可撤销,赠与协议已进行公证的除外。

2.已进行过户登记:房屋属于现登记人。赠与方不可撤销,但《民法典》192条除外。

(四)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

1.产权登记出资方子女: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

2.产权登记出资方子女配偶或双方:共同财产,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五)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

产权登记夫妻双方或个人: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额是为对双方的赠与。

(六)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购房全款出资

1.产权登记一方子女: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2.产权登记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按共同共有。有观点认为也是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七)双方父母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

产权登记夫妻双方或个人:父母的出资是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出资额双方共同共有,不影响房屋的归属。

(八)婚内一方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姓名

产权登记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添加配偶姓名视为对配偶的赠与。

(九)离婚协议中将共同房产赠与子女

未进行过户登记:房屋属于受赠子女。


相关内容: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一、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抵押房屋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房屋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房屋抵押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


·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
    一、商品房和自建房拆迁补偿一样吗?是不一样的,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活动,其各自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规则来实施。由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很难制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致使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方面存在高低不等的标准。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一些什么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一些什么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应该留存一份。3、认真看合同每一条款,对比建委网站公布的标准合同,有霸王条款不签约4、要明确违约责任,及押金退还条款,合同里都有,看好了再签合同,有些中介瞎写,不看后悔的是自己!5、要明确房子租赁期间产生费用由谁交,一般水电燃气都是...


·一、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怎么办?店面租期未到房东违约应该和房东进行积极沟通,不行的话再起诉要求违约金,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


·买房子贷款40万的利息怎么算
    买房子贷款40万的利息怎么算 不同的银行以及不同的人,具体的利息都可能不一样,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按照现在银行贷款40万,按揭20年,月供如下: 等额本息还款法: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月数 240 月 每月还款 2729.01 元 总支付利息 254961.53 元 本息合计 654961.53 元 等额本金还款法: 贷款总额 400000.00 元 还款...


·买房是按揭的钱都是我自己出的到时离婚的话他有一半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规定
    售楼处楼房买卖合同生效么,有哪些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
    房源预约合同书签了可以毁约吗?通常不可以,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一、房屋拆迁赔偿法是什么?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一、违建大棚房可以被强拆吗? 大棚房指的是以建设农业大棚为名,实际进行非农业建设,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违法的大棚房是可以强制拆除的,并且不用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


·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持续攀升的城市里,房屋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最大的问题。那么,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房产怎样分割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的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


·回迁房出售是属于合法的吗?
    回迁房出售是属于合法的吗?合法的;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 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小产权,或叫全部产权、部分产权。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所有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