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条上官司原告出厅吗?

借条官司原告出庭吗?因借条打官司的情况下,原告一般要出庭,但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处理。所以民事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上诉,原告可以不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二、借条的书写规范是什么?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出庭的具体规定,涉及到借条矛盾纠纷,而提出诉讼的,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认定是否需要出庭,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相关内容: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清理债权债务指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理指什么 债权债务清算指清算组对被清算公司的各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和结算。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原因何在,关键在于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二、债权债务难以清算理由 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 1、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


·合法讨债时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实践中,作为债权人,您在讨债时一定要注意讨债的方式,要使自己的讨债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具备法定的条件,这样才能确保您在讨回债务的同时,不会触犯法律或者是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那么,合法讨债时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换句话说,合法讨债需要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解读。 一、合法讨债时要满足什么条件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


·一、老公借高利贷还信用卡离婚老婆要负责吗?
    一、老公借高利贷还信用卡离婚老婆要负责吗? 如果借款用来家庭生产经营,或者配偶也享受到借款的利益,那么借款属于共同债务。需要负责。 共同债务,夫妻都有偿还义务,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如果属于高利贷的话,分具体情况,或者超过法定规定利息不必偿还;或者利息根本无须偿还。 二、夫妻共同债务 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1、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合理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吗?
    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吗?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属于股东个人的权益。为了鼓励投资,尽最大可能促进每一项社会资源的投入到公司,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做了相当宽泛的规定。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股东当然可以以债权出资。二、公司法出资要求规...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在挪用公款罪中,有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具体包括了很多详细的情形,那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客观上有出租或者出借自己合法配有的枪支或者单位合法配有的枪支,犯罪对象是枪支。合法配有枪支的人员和单位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所及其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及其司法警察、负有侦破案件责任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及其司法警察、海关缉私人员、国家重要的科研、仓储、金融、军工等专职守护和押运人员等。合法配有民有...


·挪用公款100万判几年
    挪用公款罪。需要按其情节的轻重处罚,以及公款的用处来进行处罚,该种挪用公款刑法上有明确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属于一种违法的借贷关系,自然我国是不予保护的。而现实中认定是否构成高利贷,需要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进行,就目前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的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6%的部分,就会被认定为高利贷。那既然不保护高利贷,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一、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1.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


·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


·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
    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同时也损害了公司的正当利益,那么湖北省挪用公款罪会被判刑吗?其实答案是肯定的,挪用公款都会被判刑,根据最高检察院的规定,个人私下挪用公款的钱数在5000—10000元以上的,就会被判处刑罚。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挪用公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