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如何?

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如何?

一、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是为了出卖而收买, “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或者虽然不是为了出卖而收买,但是收买后又出卖的,也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二)本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下列行为的,应依照本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对行为人以强奸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对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应分别依照本法关于非法拘禁罪、伤害罪、侮辱罪的规定认定行为性质,并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应予以数罪并罚: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是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处罚也是很重,因为收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的处罚标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需要由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认定后处罚。


相关内容: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刑法中规定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一、哪些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主要是: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 ,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


·自首是法定减轻情节吗 刑事案件法定减轻情节有哪些
    想要了解自首是否法定减轻情节,其实可以先搞清楚究竟刑事案件中规定的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都有哪些,如果其中包括了自首,那就可以认定自首也是属于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了。那究竟刑事案件法定减轻情节有哪些?而到底自首是法定减轻情节吗?请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
    逃税罪的金额是多少钱?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


·涉嫌单位行贿罪判几年有期徒刑
    一、涉嫌单位行贿罪判几年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


·帮人盗墓刑法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帮人盗墓刑法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帮人盗墓会受到被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的处罚,此时该民事主体在盗墓的行为之中属于从犯,虽然并不是组织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但是依旧是触犯了刑法,故而为了警醒其下次不得实施此类行为,还有可能会判处支付全部的个人财产的处罚。 二、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 在我国,盗墓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盗墓者盗取已故之人的尸体的这种行为, 那么根据我国的《刑法》...


·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是否犯罪
    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是否犯罪?偷了东西又还回去构成犯罪,偷了别人的东西后又将东西还回去的,如果偷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就会构成盗窃罪既遂,而将财物还回去的,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18岁以下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18岁以下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一、18岁以下行政拘留有案底吗? 18岁以下行政拘留不会有案底,行政拘留会在公安机关有记录,但不会有案底。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
    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交通肇事中涉及到的责任主要是三方面的,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但这三种责任并不是都要同时出现,尤其是其中的刑事责任。因此有的人就在问了,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 不是的。承担了刑事责任并不能因此减轻或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受到刑事处罚时,受...


·刑法修正案中的七种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
    暴力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国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在刑罚上面,针对大部分暴力犯罪,都保留了死刑。刑法修订案也针对暴力犯罪不断完善条款。那么刑法修正案中的七种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下面我们简单给您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刑法修正案中的七种暴力犯罪指的是哪些?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胁),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刑事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民事一般是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而刑事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上诉案件,一审判决是不生效的,一审判决是否生效,要看二审判决怎么判,二审维持原判,就是维持一审判决,一审的判决才有效,二审改判了,二审有效,...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一、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3、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但是,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二、谁会被刑事拘留? (一)公安机关能拘留的范围: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