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比例是多少?

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比例是多少?

?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比例是多少?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婚前财产时是按照均等的比例进行继承,但是在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并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也是会予以一定的照顾,如果有两个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继承人也是会各自继承50%的遗产,如果是三个顺位继承人,那么各占三分之一。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内容:

·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一、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父亲去世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有: 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所以委托人应当承受受托人所谓的法律行为后果,而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若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死亡,则委托合同自动终止,各自的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而不能将其作为遗产来继承。 (2)劳动...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一、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情况,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


·一、遗产子女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遗产子女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1、遗产子女继承顺序是作为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和父母享受到的继承顺序是完全相同的。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吗?
    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吗?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权是有效的;放弃继承的时间,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法定继承人提出放弃继承,也可以在继承开始前提出,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后提出.二、放弃继承权后悔,能否恢复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


·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第二继承人又是哪些人
    被继承人如果没有指定其遗产应该由谁来继承的话,那么此时为了避免在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继承遗产。此时就需要区分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那么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而第二继承人又有哪些人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


·继承人证明书格式
    由于继承问题涉及人员与被继承人关系的特殊性以及相关财产的巨大性,单以被继承人口头的财产分配很难让财产分配不发生纠纷。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来解决继承问题。而一般的做法就是被继承人拟定一份继承人证明书,那么继承人证明书格式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两个疑问。 一、继承人证明书格式 继承人证明书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


·在人死后抚恤金算遗产吗
    在人死后抚恤金算遗产吗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不是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您的财产写在遗嘱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死者死亡后遗留下来的属于他个人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民法典规定,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这是法律保护公民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表现。而抚恤金则是根据...


·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吗?
    放弃继承权可以委托吗?可以。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到办理继承的公证处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可以在继承公证书上由代理人代替签署放弃继承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继承财产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该遗产中夫妻共有份额的,人民法院不予处理。离婚后,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另一方请求分割原配偶继承所得部分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姻法》第十...


·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一、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怎样的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的问题,这是各国继承法律的一致原则。至于哪些血亲继承人能够作为被代位人,我国做了相关...


·家产子女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