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

股权赠与合同纠纷可以撤销吗

?一、任意撤销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

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

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不仅与道义不符,而且会给受赠人造成情感上的极大伤害。因此,凡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论当事人依何种形式订立赠与合同,赠与人均不得撤销该赠与。

“社会公益”的内容,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包括下列事项: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

3、赠与人撤销赠与,仅限于没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此类合同中,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不说是经过法律上的慎重考虑,不存在一时冲动考虑欠周的问题,如果允许赠与人随意撤销这种赠与,既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蔑视公证的严肃性。所以,若赠与合同已经过公证,则不得撤销。

另外,赠与人撤销赠与,须将其撤销赠与的意思通知受赠人,如果赠与人不向受赠人为撤销赠与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法定撤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下三种: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实施的是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二是受赠人侵害的是赠与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兄弟姐妹。如果侵害的是其他亲友则不在此列。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其要点在于:一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能力,而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其要点在于:一是赠与合同约定了受赠人负有一定的义务;二是赠与人已将赠与的财产交付于受赠人;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依约定履行其所负义务。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不依约履行其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相关内容: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
    《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其实是比较多的,这里面常见的就包括了劳动合同、买卖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等。当然,在有些合同当中,我们发现当事人是约定了条件的,即只有在约定的条件满足之后,合同才会生效。这就是附条件合同,那究竟什么是附条件合同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运输承包是当下物流运输中主流的一种,无论是企业运输原料、产品,还是个人包裹、快递,都需要货物运输。可见货物运输是非常重要的连通手段。关于运输承包合同范本如何书写,您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货物运输承包合同范本一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货物 运输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


·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效力有吗?
    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效力有吗?网签未备案的合同效力不生效的,还可以要求备案《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八条 商品房定购合同联机后,由网签系统生成定购合同编号,同时在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定购。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后,在网签系统的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已拟定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由网签系统生成合同备案编号,同时在网签系统的商品房楼盘表内显示该单...


·在日常生活里,大家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
    在日常生活里,您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会遇到很多不懂的地方,甚至不知道怎么入手,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融资租赁居间合同的范本,这样以后您在写融资租赁合同居间时就可以按照范本来写啦。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为委托方向(以下...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合同当事人会利用合同关系要求对方履行债务,而自己在活动收益后通常会主张合同无效等。非法集资行为也是十分常见的,有些企业单位会以融资的行为发行股票进行集资。邮册可看出来两者都是违法行为,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呢? 一、合同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该...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解除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解除合同诉讼时效合同解除系解除权行使的结果时,为形成权及其行使的问题;合同解除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时,也不是请求权行使的表现。按照我国法及其理论关于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分工,这不属于诉讼时效制度管辖的领域,前者受制于除斥期间,后者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合同订立以及合同生效的规定。合同解除本身虽不适用于诉讼时效,但因解除而生的有关法律后果则同...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
    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可以领失业金吗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也无法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签或续签的工资、福利待遇等低于原来合同,则单位应当承担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并可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


·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卖方如何承担?
    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如何界定?卖方如何承担? 一、居间合同卖方违约责任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违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


·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吗? 以口头方式解除合同是有效的,《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果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的,通知到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二、口头合同解除的条件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


·买卖合同毁约标准可以自己定吗?
    买卖合同毁约标准可以自己定吗?买卖合同毁约标准是不可以由自己一个人来定的;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一般经销商与公司业务常用的合同版本,属于比较常见的模式,那么购销合同怎么签呢,购销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条款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购销合同模板,供您参考使用。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有效与否关系到是否需要继续履行以及是否对双方有约束力,那到底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呢?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也就不能对当事人的权益做出相应的保障。接下来,我们就具体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无效,是自始确定、当然无效。自始无效是从合同成立时就无效;确定无效是确定无疑地无效,这与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由权利人确定不同;当然无效是指合同无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