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

一、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有没有继承权?

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出嫁也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孩子跟父母之间的这种直系血亲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女儿出嫁等这些事情就自动终止,所以,在法律层面上肯定不存在着,只要一出嫁就没有遗产继承权了。只不过分割遗产的时候,主要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多分一部分遗产。


相关内容:

·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一、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一、亲生父母无财产继承权吗? 亲生父母有财产继承权,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一、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相同吗?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跟婚生子女是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遗产后再婚,对所继承遗产是否具有处分权?
    据《民法典》第1157条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夫妻任何一方死亡,另一方均具有再婚的权利。原因在于,自然人死亡的,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其他人与其的身份关系也告终止。因此,夫妻关系随着一方的死亡也就消灭了,在世一方有权再婚,与其他人缔结新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自主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其次,在世的配偶一方无论是否再婚,都有...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2、继...


·一、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一、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承办公证员通过证明材料的审查、询问申请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最低限度的核实后,对当事人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明材料无疑义的,即可出具公证书。 (三)根据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继承的公证流程大体上是首先带上需要公证的材料和其各种证明材料...


·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一、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不履行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但分配遗产时应该少分,除非有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人去世了遗产如何分配
    人去世了遗产如何分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


·几个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几个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是怎样的 尊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但不能继承其父母的财产,在继承其父母财产的同时,仍然有权继承自己生父母的财产。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或者应当少分或不分。 二、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


·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生活困难的人如何多继承遗产
    女性在怀孕期间,如果丈夫去世的话,此时也是会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的。但此时本身怀孕的妇女就比较辛苦,日后生下了孩子也需要养育,就想多继承遗产。那么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孕妇如何多继承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但是,继...


·法律上的继承概念是指什么
    法律上的继承概念是指什么 一、法律上的继承概念是指什么?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的法律特征: (一)自然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是发生继承的前提。只有财产所有人死亡,才能发生继承问题。 (二)死者有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财产继承的基本条件。继承是对死者遗产的继承,如果死者没有遗留财产,继承不会发生。 (三)依法或依遗嘱,死者应有合法...


·孙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
    孙子算不算法定继承人 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后他所拥有的财产,就是他的遗产,他的继承人从他死亡开始进行财产继承。 孙子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很多人认为,孙子是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这个观念其实是错误的,孙子也是有机会能直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当孙子的父亲先于其爷爷死亡的,孙子可以代为继承其爷爷的遗...


·父母遗产捐给国家能要回来吗?
    父母遗产捐给国家能要回来吗?父母遗产捐给国家不能要回来。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一般是有效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公民想在“死后将遗产交给国家”,可以通过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实现。为了使遗产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分,在订立遗嘱时要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