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地的规定是怎样的? 实务中,对于“不动产纠纷”范围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凡涉及不动产的纠纷,包括物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侵权纠纷等,都属于不动产纠纷。二是认为仅指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包括不动产债权纠纷。对于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如房屋中介纠纷、购房款纠纷等,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三是认为不动产纠纷应限制在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范围。随着《民事诉讼法解释》...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哪些?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哪些? 一、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du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犯罪地是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表...
·一、土地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书上的内容有哪些? 国家对于土地使用等相关的规定上,最近几年的要求也比较多,那么就意味着土地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对于土地承包想要进行承包的话,合同书中应该要包含什么内容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合同书当中应该包含承包的土地范围,详情看下文。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的一致之后,签订的合同中应该包含承包的地名以及面积。一、土地承包合同书上的简要介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承包给承包...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 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国是人口大国,土地资源十分紧张,人均耕地面积非常少。因此,我国对耕地的保护力度很大,严格控制耕地向非耕地转变。但是在一些农村,仍然有人未经许可,在集体耕地上面修建厂房,搞非农生产。那么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私自在集体耕地上建厂房有哪些后果?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标准 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标准 一、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人员,满足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1、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包括0.3亩在内; 2、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在校学生不在保障范围内。具体年龄细分如下: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从参保之日起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
·土地确权有效期是多久? 土地确权有效期是多久?土地确权有效期是根据土地类型而定的,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使用年限规定。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法律责任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中法律责任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城镇化改造和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等不断向纵深推进,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许多老旧或空旷片区都需要根据新的规划设计进行功能化重建,在对规划区域内居住的居民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时,仍然存在贪污冒领拆迁补偿款、暴力强行拆迁等违法行为,因此,国家专门制定了相关政策制度,那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
·土地使用权归属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归属是什么? 综述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吗 一些开发商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一般会将已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因为土地和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法律规定二者须同时抵押;如果购房人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并且在购买时开发商并未将该抵押解除(解押),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巨大的风险。满足如下条件可以购买: 1、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
·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 法律上征地补偿必须几个人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2、 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领证(换证)申请,并提供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件及土地利用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图件);2、国土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进行测量查丈的,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申请者进行现场测量查丈并绘制用地图;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国土管理部门通知其按期领证或换证;4、国土管理部门登记造册,建立土地管理档案。二、哪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