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逮捕时怀孕羁押期间流产是适用于死刑吗?

一、逮捕时怀孕羁押期间流产是适用于死刑吗?流产的妇女视为怀孕的妇女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流产的妇女也视为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停止执行死刑后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继续执行死刑;认为可能影响罪犯定罪量刑的,应当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后,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命令签发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立即裁定下级人民法院停止执行死刑,并将有关材料移交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应当及时将调查结果和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报送的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死刑裁判的原合议庭负责审查,必要时,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已停止执行死刑的案件,依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确认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依法改判;(二)确认原裁判有错误,或者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依法改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三)确认原裁判没有错误,或者罪犯没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不影响原裁判执行的,应当裁定继续执行原核准死刑的裁判,并由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怀孕和流产的妇女在处罚上面一般要比其它罪犯的处罚要轻一些,而且在羁押期间一般符合条件的话那么还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因而怀孕和流产的犯罪人员是不适用死刑的,所以,在处罚上面会针对于不同的情形作不同的处理。



相关内容:

·抽逃出资罪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形式
    抽逃出资罪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形式 一、抽逃出资罪的具体表现有什么形式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


·刑事案件的再审向哪一级法院抗诉?
    一、刑事案件的再审向哪一级法院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


·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既遂的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一、集资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


·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执行就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分为两种:一种是缓刑,即判处一定的刑期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犯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另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这个期限是2年,二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不再执行死刑,改判其他刑种。刑法第五十条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


·刑诉法关于退侦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于一些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里面存在一些问题的时候可以提请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完成诉讼,完善诉讼过程中证据链,只有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使诉讼顺利进行,刑诉法关于退侦规定是以法律来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完善证据链才能有效的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才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一、刑诉法关于退侦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


·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很多情况,伤人造成的伤害结果都是不同的,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不同的结果可能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可能只是民事赔偿责任,也可能是刑事责任。那造成的是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轻微伤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只在第2款明确规定了“重伤”的一种情形,第1款实...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防止疾病在我国蔓延,我国对出入境管理非常严格,要求出入境人员及相关货物接受检验检疫。对于拒绝配合的,或者逃避检疫引发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我国的刑法中,也有关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规定,那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


·网络诈骗5万判几年,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5万判几年,量刑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是诸多诈骗行为中的一种,网络只是一个实施犯罪行为的平台,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故而网络安全存在很多漏洞,网络炸诈骗的量刑标准可以参照普通诈骗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少朋友不知道网络诈骗5万判几年,所以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最新诈骗罪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节录)(七)诈骗罪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


·根据刑法规定羁押期算判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羁押期算判刑吗?根据刑法规定羁押期不算判刑,判刑必须是等到法院审理之后定罪量刑。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事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


·公务员涉嫌故意伤害罪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涉嫌故意伤害罪开除公职吗 一、公务员涉嫌故意伤害罪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涉嫌故意伤害罪会被开除公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根...


·传销人员一般判刑多少年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