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怎么保全

现代社会,发生交通事故成为了很多人头疼的问题,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把事故车辆保全,尽可能的把个人的损失降到最小,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其中的规则,下面,就跟随法律我们来了解了解事故车辆怎么保全。
一、法院对事故车辆如何进行保全
1、交警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是应该把车辆交还,因为扣押车辆是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现在事故原因已经查清,事故责任已做认定,交警不应该再扣押车辆。
2、对方只要因当事人的责任而造成损害,其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目的是判决后得以有财产执行)。财产保全有两种,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单纯保全车辆程序,然后15日内要起诉,否则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一种是起诉前财产保全,起诉的时候一同申请财产保。
3、法院财产保全要给保全车辆的裁定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受害者事故车辆怎么保全
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中,如何能够得到充分的、到位的赔偿是受害者一方最关心的问题。
(1)一般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之后,出于收集证据的需要交通队会扣留事故车辆。但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所以,被害人一方应当在交警部门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但是还没有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的时候,及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人民法院扣留事故车辆。
(2)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3)申请诉前保全要防止保全错误,因为如果保全错误的话,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为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在肇事司机是车主、或者肇事司机属于职务行为或者有雇佣关系的情况下,一般车主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的义务。但是,如果肇事司机不是车主、司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也不存在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负民事赔偿责任的。而事故车辆属于车主所有,如果保全事故车辆,给车主造成损失的申请人需要赔偿。
(4)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申请人需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之内提起诉讼,到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保全。
由此可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全事故车辆是保证受害者一方能够最终得到赔偿的一个非常有效地法律措施。我们要了解保全事故车辆,走好每一步法律程序,与此同时,办理好相关的手续也是相当重要的,如果您在事故车辆怎么保全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将帮助您解决问题。



相关内容:

·撞车走保险有多少
    撞车走保险有多少额外赔偿?撞车后,第一时间除了通知警方还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过来进行现场事故的勘察,确定好事故的责任者和受害者之后,他们进行赔偿的清算,这样才能知道撞车走保险有多少额外赔偿,然后他们依照法律对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赔偿。以下是关于交通事故的一些赔偿标准。 具体撞车之后走保险流程赔偿标准如下(未包括伤残赔偿项目):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


·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交通事故的情形
    保险公司不赔偿的交通事故的情形 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 1、车撞自家人不赔 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害。在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中规定,“第三者”的定义中,不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家庭成员以及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2、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一般情况下,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者营业性维修厂被盗,保险公司都...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
    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不仅仅只是双方引起的交通事故,有时候可能涉及到第三方甚至双方,对于这种交通事故处理的方法在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基础上,又做了略微的改动,因为其特殊性,因此责任的划分和赔偿比例也不同,今天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多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是多少? 一、多方责任 多方责任是指三方以上的赔偿主体对同一交通事故均负有责任的情形。随着道路运输业的飞速发展,与其相适应的道路设施也不断得到改善...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也是有程序选择的。具体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分为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而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处理,那法律中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简易程序适用于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2、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是要双方到场签字?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肇事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交通肇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肇...


·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相信您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双方不能解决,就只能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了。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的情况进行勘察,确定责任方。一般而言,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要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书,才能确定。可是,如果当时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下文是对这一问题的解答。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


·醉驾怎样才能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怎样才能法院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我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
    我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当然了,股票在风险高的同时,也会带来高收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交易方式,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利好还是利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


·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
    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其他交易员?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还有哪些其他交易员 一、基金公司债券交易员是什么 这里特指公募基金交易员,主要负责资金现券日常询价、执行经理指令进行场内场外报价、或者兼有一级投标,线下存款等。在投资决策上交易员没有决策权,公募基金经理为投资人负责,为自己的业绩负责。在公募基金,投资、研究、交易,这三者都是相对独立的,在部门设置和风控体系上,三者各司其职以符合证...


·碰到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
    碰到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 赔偿实际的损失,其他的无需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