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一、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滥伐林木罪应该追究滥伐林木者的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如何认定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

判断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首要看要是否符合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

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也就说砍伐个人房屋前后的几个树木是不构成本罪的。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滥伐林木数量较大是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根据《关于办理盗伐溢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

滥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1)为首组织、策划、煽动滥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极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滥伐或屡教不改的;

(4)滥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滥伐情节严重的,如滥伐珍稀树木等。如果滥伐林木未达到数量较大的,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 倍的树木,并处以违法所得2一5倍的罚款。

3、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无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本罪。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为收购林材、木制品以及其他目的,唆使他人滥伐林木构成犯罪的,按教唆犯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只有符合以上要件才会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与盗伐林木其实都还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是不管是什么行为都已经破坏了环境。滥伐往往是指在取得了采伐资格的情况下,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过度的采伐林木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就会成立滥伐林木罪。


相关内容:

·贩毒罪犯罪中止量刑是怎么样的
    贩毒罪犯罪中止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贩毒罪犯罪中止量刑是怎么样的 制毒犯罪中止比照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管制与缓刑的区别有哪些(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交付执行,并且要实实在在地执行。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虽然其也在具体地执行,但是这种执行不是刑种的具体执行,只是考察方式。其作用是“有刑无刑”,即虽然罪犯被判处了具体的刑罚,但是其刑罚并没有实际执行...


·一、春节打麻将拘留湖北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春节打麻将拘留湖北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麻将娱乐不涉及赌博不会被拘留,如果赌资巨大的就会被认定为赌博罪进行拘留。公安部下发的通知规定:“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犯人在法院不认罪是否要赔偿对方?
    无论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涉及到一个赔偿的问题,有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很好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积极进行赔偿,不仅对受害者有益,同时对于自己的判决和量刑也是非常有好处。但是,还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认为只要自己不承认所犯的错误,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不用赔偿,那么,犯人在法院不认罪是否要赔偿对方?根据法律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它的效力问题一直都有争论。那么,证人证言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了?请看下文我们介绍。 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


·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
    当事人发生矛盾后,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的,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加害人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故意伤害犯罪怎么量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


·举报别人犯罪需要证据吗
    需要的,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诬陷罪的罪名起诉举报人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
    军令,顾名思义,就是传达给军人的命令,军人应该严格遵守。但是,也会有人拒传、假传军令的,而这明显是违法行为,会对战争情况造成很大的影响,当然,相关人员是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处罚的。那么,拒传、假传军令罪是什么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拒传、假传军令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


·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
    一、销售假药罪罚金数额如何确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是...


·如何对诈骗罪量刑处罚?
    如何对诈骗罪量刑处罚?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骗子,但是这种“骗子”与刑法上所讲的骗子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通常所说的骗子,可能只是一种说辞,也可能是其实施了欺骗行为,而且行为已经违法。但是刑法上所讲的“骗子”是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那如何对诈骗罪量刑处罚?下文中,就为您介绍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如何对诈骗罪量刑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依法被宣告缓刑最低多久?
    缓刑最低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