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 很多人离职时往往只是人走了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人们总是不注意有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更有人不能分清什么是解除劳动关系。等到新公司任职时问题就出来了,谁也不知道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后果,更不知道辞职后的劳动关系怎解除?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本经常被您忽略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离职情况: 1、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
·在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时对员工进行的裁员后赔偿时间如何计算?这是 在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时对员工进行的裁员后赔偿时间如何计算?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关注的内容,接下来就由为您解释裁员赔偿时间的相关法规内容。找律师就上! 按照劳动合同法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结清。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
·一、签了劳动合同就有五险一金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就有五险一金吗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不可以。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要盖什么章,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么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要盖什么章,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么 一、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二、盖章后具有效力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个人出国劳务居间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 一、什么是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签订出国劳务合同应当注意什么 签订出国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最...
·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在生活中您如果遭受了工伤,肯定要去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已经完毕后,接下来的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对自己的赔偿等相关事宜都需要一步步的来进行解决。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的一次性伤残补...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一、员工辞退福利属于员工工资吗 属于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辞退福利的内容 1、职工劳动...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化工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化工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制,法律中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那要是试用期届满的,此后单位觉得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于是就延长试用期期限,这样做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届满后可以延长吗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要到相应的工伤鉴定中心去进行,然后才能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地点的选定就很重要,直接影响到工伤鉴定的效力,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以常州市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的内容及鉴定中心的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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