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协议写的不用支付抚养费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写的不用支付抚养费合法吗?

离婚协议书虽然自协议离婚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法律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护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虽然在离婚的父母双方之间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分担可以协商处理,但是这种约定必须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时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书。登记离婚时,民政局会提供相应的格式模板,以供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共同签署,但对于离婚协议具体的约定,以下几点呢还是要提醒大家来注意。

第一、除却基本的身份信息之外,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双方对达成离婚共识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相关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权债务的处理等。

第二、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除了约定抚养权归属以外,还应当对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支付的方式以及探望权的行使进行约定。

第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明确注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以及处分的方式。很多人习惯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做出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实际上,律师并不建议采取这种模糊化的处理方式。

第四、关于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约定,这个时候,应当明确注明债权债务的内容以及具体的分割处分方式,而不应当仅仅模糊化的处理,为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三、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保护。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经双方合意,没有正当理由,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擅自变更,特别是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合意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的法律后果是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所以,我国法律在允许双方协议离婚的同时,要求协议离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符合法律规定;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婚姻登记处登记办理离婚手续,就开始发生法律效力。但任何一份离婚协议书都必须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写的不用支付抚养费之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仍可向法院起诉另一方付相应的抚养费。


相关内容: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数额确定子女...


·夫妻结婚几年财产才算是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夫妻结婚几年财产才算是共同的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少人仍有着这种旧观念。但要注意的是,如今这条规定...


·我国的离婚协议有几份哪份有效
    我国的离婚协议有几份哪份有效 以民政局备份那份为有效。在反复拉锯式的离婚谈判中,经常产生多份离婚协议,当事人往往会依据其中一份去办理离婚登记。假若引起纠纷,法院首先认可在民政部门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的效力,即在民政部门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应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备案的离婚协议中有约定,从约定;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离婚协议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就以该协议的约定为准;若备案的离婚协议无...


·房子交付时出现面积误差怎么处理?
    1.很多朋友在购房的时候都有这样的错误想法,只要自己签订了合同,交了首付款就万事大吉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签订合同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流程就是验房交房。那么大家在交房的时候如果出现了面积有误差该怎么办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子女如果年龄比较小,同时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经济来源,那么此时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顺利的长大成人。但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就会相互推脱不愿意抚养子女,但其实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毕竟对未成年子女父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就算抚养权判给了对方,自己也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


·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争取抚养费说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一、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1.在孩子需要过继的时候,被收养的孩子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去了父母,变成了孤儿的孩子。 (2)无法查找到亲生父母的被遗弃的婴儿或者儿童。 (3)因为有特殊情况导致亲生父母没有能力去抚养的子女。 以上所提到的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均要满足14周岁以下。 2.在孩子需要过继的时候,收养孩子的一方应该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收养人...


·关于重婚罪的界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重婚罪的界定是怎样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因为缔结了婚姻关系而对共同的财产享有处分权。在夫妻关系中如果夫妻一方单方面的处理了共有财产的话,会有什么样子的法律后果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分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1.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


·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有规定吗
    国家对材料质保金没有相关规定。但是在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其中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五,一般工程都依据这个比例来执行。如果是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那么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左右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什么意思?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什么意思? 1、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意思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分割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 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协议而引发的纠纷; 3、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起的争议; 4、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现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二、离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