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一、关于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作为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依照这一规定,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应当通过法院予以主张,也即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代位权诉讼。简而言之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
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和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需要注意的是,除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由特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外,代位权诉讼一概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有协议管辖的内容。另外,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或者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合同订有有效仲裁条款的情况下,次债务人以仲裁协议为由提起的管辖异议同样不成立。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如果该人民法院也是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如果该人民法院不是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中止代位权诉讼。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
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债务人的加入有助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以及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程序有哪些,您都了解清楚了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作详细解答



相关内容:

·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一、公司抵押贷款怎么办理,办理容易吗 第一、小企业要有良好的企业信用。 银行考察小企业的信用表现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 (1)银行信用。主要是看企业在现金结算业务上是否有违法结算记录、罚款等情况出现,以前的银行贷款是否有逾期还款等情况; (2)商业信用。主要是看企业与合作单位是否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发生,是否按时偿还债务; (3)财务信用。主要是看企业的...


·应当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应当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一、应当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他家怎么办?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找到债务人的相关地址,要求其进行还款。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欠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


·合同转让协议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合同转让协议包括哪些主要条款?一些公司在签订购销合同后,会因为某些原因将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完成购销行为。这时,双方需要签署一份合同转让协议,以此明确转让事宜,那么合同转让协议一般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给您具体讲一讲。 合同转让协议 甲方:_ 注册地址: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 乙方:_ 注册地址:_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_ 鉴于:甲方与_公司于_年_月_日签订"_...


·行政罚款什么时间送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罚款什么时间送法院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 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
    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行吗?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以吗?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任何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因为夫妻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否认民间借贷的存在。夫妻之间对财产安排和处理的效力仅及于夫妻双方,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处分共同或各自所有财产的意思自由,但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法》传讯条款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


·高利贷利率是多少 借了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民间借贷中有偿借贷可以说是常见的一种情况,很少有那种无偿借贷的,这个时候就必然需要当事人约定借贷的利率了。因为想要约定高利率,这样获得的利息就比较多,很多人就忽略了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最终导致借贷变为高利贷。而现实中区分一般民间借贷与高利贷其实就是以这个利率为界限的,那法律中规定高利贷利率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高利贷利率是多少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


·借钱不还多少钱?
    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一)欠多少钱与立案并无直接关联; (二)我国实行的立案登记制,立案要符合起诉相关条件即可; 1、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单地讲,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或人身...


·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
    有时候,债务人不是真正的下落不明,而是债务人逃债所表现的方式之一。不管是否是真的下落不明,对于债权人来讲,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才有效呢?此外,在债务尚未清欠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已去世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该如何讨债 如果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应向法院提供债务凭证、债务人的联系方式、住所等信息,法院根...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
    夫妻婚姻期间债务一起承担吗这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不管夫妻是否离婚都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与另一方无关,除非另一方自愿承担,否则从法律上并无义务与对方一起承担其个人债务。二、离婚夫妻债务怎么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