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作品未发表有著作权吗?

作品未发表有著作权吗?根据《民法典》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此,未发表的作品也有著作权,不得侵犯。著作权是依据作品而产生的,只要作品一产生,著作权也就相应产生。未发表的作品同样凝聚着作者的脑力劳动和创作成果,作者的劳动也应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著作权的内容中有一部分就是针对未发表作品的。如发表权就是指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时间是自作品完成之时,与是否发表无关。外国人的作品只有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的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了著作权,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但是如何确认作品是否创作完成有时比较困难,通常情况下,作品创作完成,就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和观点表达出来,为人们所知,并且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作品。这种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创作计划的全部,也可是一部分。只要作者的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来,即使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一定阶段 的创作完成,自动取得创作权。二、进行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意义?1、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作品登记,是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著作权登记的好处在于能保障权利人包括作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侵权索赔提供初步有利的证据;在商业价值上,著作权登记更有利于作品的许可、授权、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实际上,从某个角度说,著作权登记能保证企业在创意或者文化等产业链的交易安全。因此,在完成作品创作后,应该及时申请著作权登记,以方便发生侵权事件时,可以更好的举证自己是权利人。2、与商标注册相互辉映,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在实践中,企业商标注册不下来,因为其注册周期相对比较长,还要经过审查程序,有的企业会直接进行著作权登记,这样即使不能通过注册商标保护,也可以通过著作权来进行保护。著作权保护不受类别限制,比如在商标法中商标权人在注册时一定要指定商品类别,如果全部类别注册费用将十分巨大,而且每隔十年都要续展。而通过著作权登记,则不用选择类别登记,保护范围也不受任何行业限制,保护范围相对最全面,费用还非常低廉,一次收费无需续展。而且,著作权是从作品完成之日即可享有,保护时间为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著作权人为企业,作品往往从发表之日起五十年),也就是能够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通过著作权登记与商标注册的双重保护,可以使权利人能够得到更为细致的保护。3、企业可以通过著作权登记获得税收政策优惠比如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企业申请减免税收的证明。国家鼓励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著作权就是我们熟知的版权,在任何一个行业都存在著作权,一本书,一部电影,一首歌。只要有人要使用该版权进行商业性的营利活动,就要获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要负法律责任。



相关内容:

·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纠纷应诉技巧是怎样的 在面临商标侵权的纠纷时,首先应该根据法规解释界定对方的行为是否为侵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法律对侵权行为做出了明确的界定,要构成侵权该商标必须是注册过后,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侵权人对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做出了侵害的行为如: 仿制、复制、销售等;并且,侵害人作出侵权的行为有故意的动机。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存在商标被侵权的事实。 在确认商标...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可以,商标是商标,公司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经营能力的丧失,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尽管并未申请注销登记,但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必定会丧失主体资格。因此,鉴于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无法确定商标申请权的归属,申请权将因主体缺位而无法转化为注册专用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


·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怎样的?专利权的放弃后果是丧失专利权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对于其他人员来说的话,不受到专利权方面的限制,可以无限制的无偿的使用专利。专利维持是指在专利法定保护期内,专利权人依法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规定数量维持费使得专利继续有效的过程。专利维持时间是指专利从申请日或者授权之日至无效、终止、撤销或届满之日的实际时间。专利维持的作用在于:1、专利维持时间是评价专利维持制度优劣和反映专利制...


·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
    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仔细观察的话可能会发现,现实生活中有些商标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我们称之为图形近似商标。对于这样的商标,要想更好的作出保护,就需要进行审查。那么法律规定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呢?我们一起和我们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 (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越来越重视了知识产权,当中包括著作权,著作权如果要申请保护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当然登记的话,肯定需要一定的申报费用,因此很多人对于这个费用都想要清楚的知道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 上述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


·不适用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不适用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二、关于未发表的作品是否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全...


·商标续展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商标续展公司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 申请人须提供由委托机构盖章或签署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应优于原件。2. 经翻译机构或组织确认的注册证书、外文申请文件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3.具体说明按申请表要求填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我们知道专利是可以转让的,在专利转让的时候就出现一些问题,您不知道专利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这会造成很多的问题。那么专利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本站的我们在这里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专利权转让协议,一般合同成立就生效,但是转让专利的行为,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作为财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也是可以移转的。但是,专利权毕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有形财产权,对其转让也就不能完全适用有...


·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一、婚姻存续期间的著作权是否为共同财产 鉴于著作权人身及财产的双重属性,对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关于著作权的归属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夫妻一方婚前开始创作并在婚前完成的作品所获得的著作权,由创作作品的一方独自享有,其在婚前通过转让、许可使用等方式取得的收益属于...


·文物商标抢注是否合法
    文物商标抢注是否合法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可见,在我国,必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才享有商标专用权,法律也只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我国在商标注册制度上采用自愿注册原则,并以商标的强制注册为例外。经营者对自己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完全自主决定是否...


·已经停产商品商标侵权可否免责
    不能。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严格规定,免责事由通常包括不可抗力和受害人故意。此外,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加害人没有过错或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也可能基于特别规定成为免责事由。《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最高院对专利管辖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最高院对专利管辖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