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遗嘱需要夫妻共同认证吗?

遗嘱需要夫妻共同认证吗?

一、遗嘱需要夫妻共同认证吗?

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一)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二)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三)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

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二、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

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三、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四、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公证处要对立遗嘱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应查明以下问题:

(一)遗嘱人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别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以及遗嘱受益人的基本情况;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是什么关系;

(三)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中,是否有因无生活来源而依靠遗嘱人生活的人;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还是夫妻共有的,或是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

(五)遗嘱人所立遗嘱的内容是否出自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在受到威胁、强迫、欺诈等情况下违背自己心愿而对财产所作出的处分决定。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关于遗产的继承,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遗嘱继承还有根据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更加能够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所以原则上应该遗嘱继承优先,但是法定继承也会产生法律效力。


相关内容:

·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夫妻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孩子究竟由谁抚养就成为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有大部分是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同样,也有一些父母经济能力不佳,那么,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双方无能力抚养孩子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双方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抚养孩子。抚养权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若是协...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
    离婚可不可以要精神赔偿金?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怎么写? 可以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论是否进行公证,均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办理财产公证,可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财产 约定等资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


·单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单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做?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在审理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1、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2、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3、有家庭暴力...


·离婚后还能告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能告重婚罪吗? 1、可以的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 3、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4、《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


·离婚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夫妻一方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


·第三人基于工商登记而受让夫妻一方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1、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


·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
    一、女方净身出户不公平如何补偿?中国传统和习俗是从夫居,男女结婚,基本上都是男方负责买房,女方负责装修和嫁妆。尤其在农村,妇女离婚后,只能净身出户。装修和嫁妆随着时间流逝会灭失,而房产在不断升值,最后保值和升值的只剩下男方的房产。而女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付出了大量的无酬谢家务劳动,这部分价值无法计量,这些造成了女性在家庭财产分配中无法获得公平的份额。根据贡献多少,离婚时给予房产10%-30%的补偿;...


·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在我国,转业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参过军,转业复员的时候会拿到一笔安置费。当夫妻一方是转业军人时,这种离婚案件处理起来稍微麻烦些,其中在财产分割上面有普通老百姓离婚有不同之处。那么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下面就由我们具体讲一讲吧。 一、转业军人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复员军人在离婚时涉及到财产分割方面,比较特殊的问题是复员军人、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以及复员军人的医疗补助费...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那么孩子的归属一直有争议,所以人们也就关注一个问题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在国家法律中有何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中对此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了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有关资料。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


·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仅是协议离婚需要当事人满足一定的条件,在起诉离婚中,同样也是对当事人满足的条件做出了要求的。那到底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可能很多人有起诉离婚的打算,但对这方面并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
    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一、什么条件下不能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具体情况情形 1、一般离婚选择的理由都是夫妻感情破裂,以前可能民政局就给办了离婚,现在不行了。说感情破裂,那么必须提供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