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关系中,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解决,最好达成书面协议,以备后患。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则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酌情判决。夫妻结婚后买房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下面我们带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
·房屋拆除补偿标准2023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
·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如今不管购买什么东西,基本上都是涉及到纳税问题,尤其是在买卖一些价值较大的物品,如二手房。但是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我们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可以避税吗 当事人在买卖二手房时需要交纳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等。有时候算下来,这些纳税额也不是个小数目,所以不少当事人就打起了二手房交易避税...
·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房改房是国家针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首次推出的一次改革性住房政策,其实房改房的本身性质是属于公产房的,因为房改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不一样,如果是属于商品房的话,肯定公民是可以按照国家的继承法依法继承的。所以很多人其实都特别不清楚,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改房继承问题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
·个人欠债夫妻共同房产能拍卖么 个人欠债夫妻共同房产能拍卖么?不可以,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另外,必要的居住场所可以查封,不能拍卖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于具体的纠纷情况不一样,因此导致实际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采取的方式不同。那究竟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呢?这是关系到当事人自身利益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应该怎样来处理房产纠纷 房子是一个提供温暖、解除疲劳、带来宁静的港湾。然而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房产纠纷维权,如何解决?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
·住房公积金济南信息公开的规定有什么? 我们国家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对于政府方面的事情都是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这也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明确有说明的。对于信息公开方面我们您肯定也非常关心,因为政府办的事情时时刻刻关心我们的利益。那么住房公积金济南信息公开的规定都有什么?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南京租房中介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辨别房东真伪 在租房时,必须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和房产证原件,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如果他是帮别人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出租委托书、委托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2、规避租房合同陷阱 在签租房合同时一定要把权利义务分清,例如房租、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如何缴纳,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对房子的正常使用权利是起到一定的约束的,但是也有人初心大意到在抵押关系结束了以后,居然就忘记了要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了这件事情。所以在法律概念上如果不申请注销,就意味着房屋还是有抵押关系存在的。因此,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也应该顺便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哪个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 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吗?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时候,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主要的补偿是安置费用。另外,公房承租人可以选择或货币补偿,关于货币补偿的规定,各地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公租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第二,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租房承租人的方式,...
·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公民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来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作出安排,我们称之为遗嘱继承,而要想之后遗嘱得到执行,那么就要保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不存在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话,此时可能有的人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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