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你知道无效婚姻吗?实践中,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无效婚姻女子该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另外,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如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有关婚姻无效的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允许当事人上诉。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的婚姻有哪些
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民法典》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 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系。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拟制直系血亲,而且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来看,无论该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自然血亲,不在禁止通婚之列。
3、婚前患有医疗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沿未治愈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性病、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未到法定婚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如果女子发现自己与对方的婚姻是无效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但此时必须要具有法律规定的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张也是不会的到支持的。



相关内容: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姻可向登记机关申请,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首先,向婚姻登记机关受理撤销婚姻申请的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受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费用是多少 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 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定为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将确立夫妻关系的男女。签订的时间可以是在结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是对结婚...


·一、拒付抚养费会被判刑吗,怎么惩罚?
    一、拒付抚养费会被判刑吗,怎么惩罚?拒付抚养费不会被判刑,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者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根据上述的规定可得知,父母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不会被判刑。但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后,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有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婚外情证据有没有有效期规定, 目前法律暂无规定,但是证据最好尽早保存和提交,不然存在证据灭失的风险。 二、怎么取证: 我国婚姻法确立过错赔偿原则,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解体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但是作为无过错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没有相应证据加以印证的,除非对方当事人认可外,其主张不予支持。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认可或者不予以反驳的,可以综合案件的全部证...


·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 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 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  6% 10-50万元的部分 5% 50-100万元的部分 4% 100-500万元的部分  3% 500-1000万元的部分 2...


·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
    对于很多育有子女却又不幸发生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导致离婚的家庭,都会产生很多后续问题,比如孩子的抚养费和探望权等,现实当中也有很多如男方或女方不出抚养费可以看孩子吗的疑问发出,对于这个问题,要分两方面讨论。 首先,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 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
    一、重婚罪如何申请公诉? 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公诉,性质恶劣 影响极坏 请看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
    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 一、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的注意事项
     社会发展,人的观念转变,离婚的人数也越来越多。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问题,也涉及到两个家庭还有孩子。离婚需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免得日后的麻烦,有的人认为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的法律效力更高。因此,选择公证的人数也不在少数,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下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内容。 一、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


·什么时候需要做“亲子鉴定”?
    确认或否认存在亲子关系都可能需要进行亲子鉴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tjlytel}}> 1、亲子鉴定因涉及身份关...


·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夫妻在决定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不想进行离婚的。但是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不会与对方进行协商,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也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