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很多人都在问,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关于这个问题,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无可厚非的,也是要经过很多程序之后才行,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大概的流程,将为你简单介绍,具体的,还要看看实际情况。
一、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
公司注册资金的更改的手续都是基于法律,所以,我们还是要先大致了解一下和这方面有关的规定。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二、减少和增加注册资金的详细流程和相关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1)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1、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2、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3、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4、股东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协议(非独资企业)或章程修改决定(独资企业);(原件) 5、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审计报告(内有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原件) 6、国税、地税部门出据的正常纳税情况证明;(原件) 7、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需由董事长签字,并盖章)(原件) 8、省级以上报纸减资公告;(原件) 9、通知债权人回执;(原件) 10、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 12、营业执照复印件、批准证书原件; 13、原企业合同章程及批复; 14、审批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5、公司减资公告的格式及登报公告需要的材料 ××公司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减资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公司减资公告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2.公司减资股东会决议。(2)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B,企业主动增资——企业实到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的,企业通过增资扩大注册资本。 公司增资流程: 1、按原出资比例股东将要增加的资本划入股东个人账户 2、公司开立临时验资账户 3、将要增加的资本以投资款形式从股东的个人账户转入公司临时验资账户 4、将相关单据收讫,会计事务所开具验资报告 5、将增资资本从公司临时验资账户转账到该公司的企业基本账户 6、变更相关证件。 7、刊登公告的报纸原件(登报公告电话010-52677288) 增资后的相关变更: 需提交下列文件,去注册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协议作价的协议书; 5、公司增加新股东的,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说了这么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以及流程和相关手续介绍的已经很详细了,但是具体问题还是得具体分析,光是理论上的分析还是远远不够的,但是至少公司注册资本可以更改吗这个问题已经解决,如果你觉得还有什么没有讲到的,想知道更详细的情况,请咨询。



相关内容: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当今社会是提倡自主创业的时代,有很多人都想自己当老板,想成立自己的公司,那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有哪些变化呢?接下来,的我们整理了适用于我国各地区的注册公司的流程及费用,让您少走弯路,请继续阅读。 一、公司注册流程 (一)工商局核名 名称想好后,就要到核名的阶段了。核名一般需要3个工作日左右,公司注册申请人事先最好想好5-8个公司名称,避免因审核时重名而浪费时间。 办理企...


·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贸易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公司法人变更,无论是对于贸易公司来讲,还是普通的有限公司,都应该要有一定的手续去办理,那么贸易公司的法人变更手续应该是怎么样的呢?根据国家的公司法规定,首先应该要提取申请报告,并且还要由公司担保人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申办手续:(变更) 1、 申请报告; 2、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离职没办完能不能到新公司入职这样做不行的
    离职没办完能不能到新公司入职这样做不行的,你和原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没结束,所以原公司可以告你要求赔偿的。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一、企业倒闭跑路后员工工资未支付的法律后果 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


·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公司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决策权,它是通过股东大会来作出决议的。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许多事项都需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如公司法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变更等等。那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 中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变更股东会决议范文是怎样的?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昆明---有限(责任)...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改制有什么规定 武装押运公司成立的条件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在企业进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的业务方面的扩张,很多时候需要进行融资。融资的话由于涉及到的金额都是比较巨大的,因此必须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融资,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融资机构。企业银行融资流程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步骤,必须要按照该步骤进行。 一、企业银行融资流程 1、企业申请 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需提供特殊行业经...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包括哪些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1、法律规定 公司法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 1、法律规定 《公司法》13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三)、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程序规定 1、法律规定 《公司法》16规...


·公司法合同法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合同法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法以及公司法没有权利大小的比较,效力平等,任何人都要遵守,不能违法其规定。只是两法律适用的方面不同,合同法规定只是调整合同事由的规定,公司法只是规定公司事由的规定,两者适用面不相同。二、合同法的原则是什么?(一)平等、自愿自由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


·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同
    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同我们发现有的公司发展好了之后可能会成立分公司,当然也有设立子公司的情况。虽然都是由自己控股,但实际上分公司和子公司确实存在很大不同的。那究竟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有哪些不同之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不同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反映企业信誉状况和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法人和其他有关经济组织适...


·酒驾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的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