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

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可以吗?刑事行政处罚同时处理是可以的,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88号令)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二、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是我国的执法机关,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对社会进行管理,所以执行机关对违法人员是有执法权的,可能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以下的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下情形违反行政处罚法将不予行政处罚:1、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不进行行政处罚,但要责令监护人进行管教。2、对满14岁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应该酌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自己行不的期间做出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由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4、违法行为轻为轻微的,并且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5、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对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复议通过的也是撤销处罚的一种方式。刑事法律、行政法律的规定是有很大差异的,但是也存在同一个行为同时违反了此两种法律规范的情形,此时各种会分开审理,并分开执行处罚,然后都会留下案底。支付罚款是大部分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而罚金、有期徒刑等则属于刑事处罚了。



相关内容:

·缓刑最低是多少个月?
    缓刑最低是多少个月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
    犯罪构成该当性的内容是什么?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首要条件。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要看该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行为符合构成要件就具有了构成要件该当性,这是进一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前提,也是行为最终成立犯罪的先决条件。该当性,是指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个具体特征,包括以下内容:1、构成要件的行为。行为可以分为作为与不作为,由此构成作...


·常州市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而不能是人。行为人涉嫌构成此罪的,就要依法进行对应的处罚。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要是在常州市犯敲诈勒索罪的话,具体该如何来处罚。我们带来相关的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按下述敲诈勒索数额对应的刑罚幅度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二年内三次敲诈勒索,或者敲诈勒索数额达4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 被害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期限是收到判决后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一级轻伤犯罪人坐牢了还用金钱赔偿吗
    打人致人轻伤一级坐牢还得赔钱,因为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于受害人的民事损失,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从宽处罚。但如果拒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强制执行被告人的财产和收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遗弃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案,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对遗弃罪提起公诉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被害人有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伪造货币的大案逐年上升,变造货币的犯罪也呈增长的势头。因此,对伪造、变造货币犯罪必须给予坚决打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伪造货币的情况下,其实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为伪造货币罪。那此时对伪造货币罪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构成犯伪造货币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


·伪证罪 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关于伪证罪,首先要有专门的机关来立案侦查,然后才能根据搜集到的证据,看是否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伪证罪的侦查机关是哪一个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律另有规定的有:1、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


·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
    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有在公安局办过证件的人都会看到出入境证办理窗口,那么对于很多人来说,理解这个词就相当于字面上的理解。但却有很多临海城市中非法份子给他人出售出入境证,甚至是发展从业出售出入境证这个行业。那么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给您诉述一下。 一、触犯出售出入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认定 本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越国(边)境罪的界限本罪与其...


·正当防卫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需要负刑事责任吗正当防卫原则上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特殊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1、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存在以下情况:(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且正在进行当中,那也就具备了正当防卫的法定前提,任何公民都有权实行必要的防卫行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