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有何区别

商业秘密保护与专利保护有何区别?(一)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产生方式不同。专利必须通过申请,由国家授权后,才受到法律保护。商业秘密,则不需申请,更无须授权。权利人只要对其尚未公开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便随即产生。(二)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财产权性质不同。专利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它具有独占性,谁首先申请专利并得到批准,谁就对这项技术享有专有权。未经专利人许可,其他人都不得使用。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则不具备这种独占性,商业秘密也不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只要不是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同一项商业秘密,可以有若干权利人同时享有。(三)专利和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时限不同。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后,该项技术不再受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不被泄露或由权利人自行公开,可以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四)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也不同。专利是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的方式对专利技术实施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则是通过采取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方式对专有技术实施保护的。由于保护的方式不同,适用的范围也有所区别。二、商业秘密的特征有哪些?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虽然专利权和商业秘密都属于知识产权,但区别还是很大的,比如商业秘密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可是专利权就不一样了,发明物在没有授予专利权之前是没有专利权的。



相关内容:

·商标法32条恶意抢注是如何认定的
    商标法32条恶意抢注是如何认定的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2、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4、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


·抢注未注册的商标该怎么认定
     一、抢注未注册的商标该怎么认定 现实中侵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抢注未注册商标行为 抢注商标行为就是指出于不正当的目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将与他人在先使用并已经有相当声誉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抢先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的行为。 主观上的恶意性,即注册人明知这是他人的商标,也明知他人未将其注册,而抢先注册商标。这种主观恶意性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判断:①从被抢注的商标...


·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一、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一、商标被子抢注应该怎么维权?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
    申请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后才会有结果?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法》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


·韩国专利制度具体是什么
    韩国专利制度具体是什么韩国专利制度与中国专利制度类似,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韩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从授权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20年之日”为止。关于农药或医药,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延长保护,最多延长5年。发明专利采用实质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5年内向韩国政府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实审之日起25个月内审查。韩国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从授权登记之日开始到“从申请日起10年之日”为止。但是和...


·软件著作权权利保护期如何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权利保护期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


·艺人名字和商标相同算侵权吗?
    艺人名字和商标相同算侵权吗? 一、艺人名字和商标相同算侵权吗? 一般谈不上侵权,可以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权管辖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权管辖规定是第1审类型的案件是应当由各个省或者是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这是级别管辖范围之内,如果说是在地域管辖,这个方面的话,应当是由侵权行为发生的地点来进行一个具体的管理。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
    专利权纠纷应当由哪里管辖?(一)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专利申请权纠纷、专利权归属纠纷案件均属于专利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对于这类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必须先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申请权纠纷和专利权归属纠纷不是诉讼的前提和必经程序。人民法院不应以当事人未先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


·学校能登记软件著作权吗?
    学校能登记软件著作权吗? 一般提及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大多数都是指个人开发的软件申请软件著作权。但是,往往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相关的开发超出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就需要进行团体的合作通过集体的力量进行研发,那么,学校能登记软件著作权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的申请流程和申请表范文如下: 软件著作权申请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