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会选择诉讼或仲裁。那么拖欠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原则上为一年。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工人不敢要求他们的权利,因为他们害怕失去他们的工作,即使他们知道他们的合法权利被侵犯了。因此,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法律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作了专门规定。劳动者对拖欠劳动报酬有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但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法律不保护那些睡在自己权利上的人。时效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当事人及时保护自己的权利,促进法律关系的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内容:

·一、员工入职7日内主动离职有工资吗?
    一、员工入职7日内主动离职有工资吗?实际上是有上班就要付工资的,上班几天付几天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7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7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


·辞职要把劳动合同拿回吗?
    辞职要把劳动合同拿回吗?员工入职时,用人单位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是一式三份的,一般单位可能会做一式两份,一份由劳动部门备案,另外两份是人手一份,因此单位会保留一份。但是没有关系,合同解除后,原合同效力即作废,由社保部门登记备案,不影响未来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


·小公司可不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小企业也越来越多。由于小公司的规模小、制度不完善以及人员流动性大,小企业大多数不和员工签到劳动合同。那么,小公司到底可不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回答关于小公司可不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一、小公司可不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是不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就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二、用人单位不...


·分公司是否有权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是否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无权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法第31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法人...


·二次治疗中的误工费的认定是否存在
    二次治疗中的误工费的认定是否存在 二次治疗期间,必须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偿。 另外,还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医院去所花费的交通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
    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职能是对劳动关系中当事人双方的劳动纠纷进行调解、裁决。但是现在因为您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导致劳动纠纷事件时有发生,为了让劳动纠纷的处理在起始阶段就可以得到调解,相关的部门就制定了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的方案,下面我们就以胶州地区为例,为您说明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 一、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构成 一级调解组织设立于胶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 1、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2、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规定情形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代通知金或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 3、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双倍经济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一、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 兹某某工程为我施工单位(某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与2012年11月24日开工建设,2015年4月5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 特此证明! 某某建筑有限公司 二、如何追讨被拖欠的工程款? 1、工程若没有结算,你们要及时发函件要求对方结算,若不结算,你们要保留好建筑工程合同及相关工程签...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陌生的
    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陌生的,因为在进入单位的时候双方都是必须要进行协商签订的,而且还必须把工作的内容、工作的条款、工作的时间都是要写进去,那么劳动合同的工资怎么写?这是一般按照用人单位承诺的多少就给多少,这是要进行双方协商的,而且在实习期的时候,不能低于约定工资的80%,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


·单位雇佣童工违法吗,使用童工是否违法
    对于一些私人企业老板来讲,本身公司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招人这一块也没有专人进行管理。而为了控制人工成本,就会选择在一些简单的岗位上雇佣童工。那么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为您做具体解答。 一、公司雇佣童工违法吗 “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如果发现有儿童从事符合上述童工定义的工作,公司应建立、纪录、保留旨在救济这些儿童的政策和措施,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股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都知道,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他们是否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或出资。隐名股东主要是通过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合同,来维护自己的股东权益。那么,如果隐名股东想要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吗?下面就请阅读律师我们为您带来的具体讲解。一、隐名股东转让股权需要注意什么1、隐名股东身份认定。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怎么办
    劳动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劳动保障不仅仅依靠法律本身的制度约束,更多的是要依靠落地保障,在落地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就很重要,那么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后具体怎么办?就这一系列问题可以咨询! 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处理 (1)立案 投诉案件接受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于受理当日立案。 其他案件,通过举报、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或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