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未达到法定婚龄,借他人的名义登记结婚,婚姻

由于早前《民法典》关于结婚的法律规定的欠缺,导致早婚,近亲结婚,甚至是重婚的都普遍存在。慢慢地随着《民法典》地完善,情况有所改观,而一些当事人在了解到结婚的成立要件后,便有了疑问,过去的未达到法定年龄或者用他人的名义登记的结婚,现在就属于无效婚姻吗?

其实不然,若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达到婚龄的,则婚姻有效,因为借用他人名义登记结婚,构成欺骗,可以认定感情破裂,解除婚姻关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通过撤销婚姻,前者是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要经过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宣布无效。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积极条件包括:

(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次,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最后,当出现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况要及时到法院申请宣告无效,避免构成重婚罪等,如因有孩子抚养权或财产分割无法协商解决的,建议委托的律师协助处理。


相关内容: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 一、范本 欠款起诉书样本【篇一】 原告:杨某,男,汉族,年月日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组号,联系电话: 被告:李某,男,汉族,年月日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组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被告李某返还原告杨某欠款元人民币及利息; 2、诉讼费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欠杨某货款元,写下借条并约定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怎么写 保证金存款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甲方同意作为出质人,为 (在编号为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押标的 (一)质押标的为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特定保证金账户...


·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法定期间,在此期间外,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放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讨债都要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进行,而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此时可能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了。就个人债务来说,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好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讨债的诉讼时效是好久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
    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在现今社会,企业之间在经济往来交易中,难免会有欠款的发生。企业如果不重视对欠款的管理,就容易产生呆账坏账等。那么,在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注意什么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债务转让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做任何事都应该合理合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活动也是一样的,借款人在借款时一定要确保借款用途是合法的。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呢,换句话讲,如何处理借款用途不合法情形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进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
    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我们知道,为了募集资金,很多公司就会向投资者发放债券。债权很多时候是一个高回报的投资,但是就算公司对于资金的需要有多大,它也不可以无限制的发行债券,国家法律对于债券的发行比例是有法律要求的。那么,公司债券发行比例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吧。 1、《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一)第十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财务会...


·妻子能查询丈夫名下的存款吗?
    妻子能查询丈夫名下的存款吗?妻子不可以向银行查询丈夫个人存款,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内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本容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一、借条复印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朋友找我们借钱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对方是朋友而不写借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也是没有证据起诉的,生活中存在着有金钱交易,其实公司与公司合作时也会碰到一方出货物一方需付款的情况,那哪一方是债权人哪一方是债务人呢,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