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一、母亲放弃抚养权还能要回来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由此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义务。对于父母一方宣布放弃子女的抚养权声明或者协议的,我们可以作如下思考:协议,作为一种最简单的契约形式,应该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此种协议或者声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合同。对有可能发生的抚养权纠纷,可使父母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

权利,具有一定的选择性。个人对于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及其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选择不去行使。但是,义务,作为具有一定强制性和羁束性的法律规定,个人是不能自行处置的。抚养权的体现方式不一样,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不仅要支付金钱,同时还要付出管教孩子的劳动;不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支付抚养费的,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对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该条款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私生子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要知道私生子是否有分财产的权力,首先要明确私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力。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首先,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即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力的。

放弃了抚养权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当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有利于孩子的,可以依法挽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也会予以支持的。法律在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处理时,是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的,考虑对孩子的有利的情形。因此,总的来说,只要对孩子的发展和成长有利,法律都是支持的。


相关内容:

·一、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一、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


·离婚时如何处理公房的承租权
    1、公房承租权,关于其性质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就是一种债权,公房承租关系就是一种债权法上的合同关系,即产权单位是出租人,居住职工是承租人,与市场房屋租赁不同的是,其租金标准由国家规定。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统一规范租赁关系,而没有特别区分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就是明证。有的认为公房承租权是一种物权,甚至可以类似所有权。公房承租权人可以有购买请求权,即以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改成本价购买公...


·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
        李女士在怀孕以后,丈夫对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天接到老家的电话,家中母亲生病让其回家探望。丈夫回家半月后仍没有回来,打电话回老家说一个星期前已经回去。从此已经一年多了,儿子也已经出生,丈夫还是没有回来,下落不明。李女士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一方下...


·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 诉讼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最终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还要看当事人是否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进行离婚诉讼自然花费的时间是比协议离婚多的,那究竟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院判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即使提出诉讼,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


·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
    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不受保护的,因此也就不能向其抚养主张抚养费。那么这样的想法是否正确呢?其实,在我国对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也是做出了保障的。那么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私生子可请求抚养费吗 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1、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今社会上诱惑很多,有的时候男方禁不住诱惑,婚内出轨,找小三,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种事情发生后,女方通常会要求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财产分割情况。那么,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在广告中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国家免检产品这个词语,作为一些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果经过了国家的认可申请到的标签,我们自然也会对产品放心很多,购买产品的欲望也就会更加的强烈,但是对国家免检产品的申请其实有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国家免检产品的免检条件和免检产品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那具体来说申请有什么条件呢? 申请产品免检的条件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
    无罪释放需要家属签字么?法院判处无罪释放后,会立即下达判决到在押人员的羁押的看守所,在押人员可以自行回家的,不需要家属接送,也不要家属签字。刑事拘留后无罪释放不需要家属去,当然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是享有其中的知情权的,但是在无罪释放之后,家属并不需要进行陪同,当事人自己就可以完成无罪释放的活动,当然如果家属前往拘留所来进行陪同的话也可以的。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


·离婚协议自己写有效吗?
    有效。离婚协议书一般都是需要自己拟定好或者委托律师起草,并且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A4纸手写一份并复印2份。但是需要注意三份协议书均不能有任何涂抹或修改,而且不能提前签字及填写日期。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自己书写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工作人员说明,民政局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表格供填写。离婚协议一般包括:(1)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2)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的约定;(3)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的...


·离婚家暴可分多少财产,家暴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离婚家暴可分多少财产,家暴如何分割离婚财产男女在结婚之后应该和睦相处、相敬如宾,但要是一方有家暴行为的话,另一方可以适当的考虑是否需要离婚。此时,还需要注意的就是财产分割与赔偿的问题。那么离婚家暴可分多少财产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家暴可分多少财产 遭遇家庭暴力既然选择离婚,那就尽快脱离苦海。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


·国家赔偿私了是可以的吗?
    国家赔偿私了是可以的吗?国家赔偿私了是不可以的,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的“违法侵害”为前提,应当由受害人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先前的侵害机关)确认自身“违法”后,先行垫付,再向财政部门申请划拨。但事实是,很多时候一些地方既不走法定的程序,也不向财政“报账”,而是用单位的办公经费、单位资金等“私了”。国家赔偿金用不出去,“私了”现象已成公开的秘密。选择“私了”,赔偿义务机关自然...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