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归属该如何确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0、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军人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也是按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的内容来处理的,此时需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年龄以及父母的具体情况,如果你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我们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


相关内容:

·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夫妻双方离婚时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会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向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存在,有些家庭在离婚时一方选择放弃抚养费,但是在之后各种情况的逼迫下又想要重新索要抚养费,那么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请看我们为您解读。 一、离婚后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要求支付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天津市儿童抚养费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
    说离婚,我们就会想到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但在我的观念中,除非离婚夫妻之间存在不可调和问题,才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一般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协议离婚,那么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呢?这就是您关心的,也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我国协议离婚有何制度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小孩抚养权怎么办理 第一种: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第二种: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并且也按照国家的规定签订好了离婚协议书的话,之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之后才会让离婚协议书生效。此时如何夫妻单独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以撤销,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


·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
    一、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是可行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
    婚姻并不是你想要什么样子他就是什么样子,世上的婚姻千千万万,或幸福,或无趣,或背叛,或解除。总之,不管是哪种形态,都是我们必须要承担的状态。我看到很多撕破脸的夫妻,另一方为了看看自己的孩子不惜闹上法庭,那么探视权协议范本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 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


·终生无子女补贴由谁发放
    终生无子女补贴由谁发放?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当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一)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增加5元;(二)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三)男满60周岁、女满5...


·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就彩礼产生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打官司,而此时要想法院准予返还彩礼,那么就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返还彩礼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那么一般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是由我国原婚姻法婚姻无效事由的规定演化而来,它将“重大疾病”列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而民法典对何谓“重大疾病”并无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多结合我国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予以综...


·离婚之后在哪里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在哪里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2、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