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约财产纠纷的管辖规定及相关知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所谓婚约就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对婚姻关系事先约定,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你会发现男女双方在相处的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经济方面的问题,一旦涉及就会产生纠纷,那么您知道婚约财产纠纷的管辖规定吗?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婚约财产的管辖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约财产纠纷的相关知识
1、现代社会奉行男女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原则。男女之间通常经过相识、相知、相恋,最后走进婚姻的神圣殿堂。现代社会上婚姻的缔结一般包括恋爱、结婚两个过程,其中男女之间不管是自行相识的还是经人介绍认识的,都有个时间或长或短的恋爱过程,这个过程既是男女双方相互了解对方的一个重要的阶段,也是双方婚姻的准备过程。在整个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不可避免会发生经济往来,小到一方请对方吃顿饭、看场电影、送束花,大到为表达对对方的爱慕赠送戒指、项链等贵重物品,之后在筹备婚事的过程中,双方还需要进行购房、装修等结婚准备工作。虽然大多数有情人终成眷属,但也不乏一对恋人最终分手的情况出现。双方因这个过程的经济
往来及添置的财产等产生的纠纷就是婚约财产纠纷,如何处理成为男女双方棘手的问题。我国法律一贯强调男女之间以感情为基础的婚姻自由原则,不提倡以给付财产为缔结婚姻关系的条件。因此,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中赠送对方贵重的东西应当慎重,因为一旦双方的关系无法继续下去,矛盾随之而来。2、在现实生活中,婚前给付财产的形式仍然存在并为人们所接受。一旦结婚未成,婚前给付的财产的权利归属易发生纠纷,该给付财产的行为性质往往是争议的焦点。那么应该如何判断婚前给付财产的行为性质呢?一般来说,一
方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赠送贵重物品及生产生活资料给另一方,应认定是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试想一下,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如果不是希望与对
方结婚,恐怕很少有人会向对方赠送贵重的物品。由此可见,恋爱中的男女向对方赠送贵重物品的目的,无非是希望与对方最终结婚。这种以“与对方结婚”为条件
的赠与,应当属于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这种赠与只有在双方成功结为夫妻时才能说真正生效。这是附条件的赠与与普通赠与的最大区别,即普通赠与在赠与成立时即生效,赠与人如无合同法规定的事由不得撤销赠与;而附条件的赠与在赠与成立时并不立即生效,需在赠与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赠与所附条件客观上不能成就,因赠与未生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赠与物已经不存在的,受赠人应当返还相应的折价款。由此不难看出,婚约是男女双方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在彼此出去消费时,就会涉及到相应的财产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但有几种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没有共同生活的,相关法院会予以支持。以上是的我们就婚约财产纠纷的管辖规定的问题作的解答,谢谢采纳。



相关内容:

·罪犯在监狱里能联系家人吗?
    罪犯在监狱里能联系家人吗?我国法律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其中就包括会见与通信的权利。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


·一方出轨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方出轨离婚小孩怎么判主要看孩子的年龄大小。根据我《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2周岁以下孩子判给母亲,2周岁以上的孩子判给母亲和父亲的可能性都很大,主要看哪一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妻子有出轨行为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判给父亲的可能性比较大。10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


·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是否有效?
    在我国法文中规定,国家赔偿就是指我国的国家机关或是我国的工作人员,因为自身在行使相关职权时,给部分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权或者是财产权的损失,依据相关规定,国家理应给予当事人部分赔偿。因此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是否有效是分为情况而决定的,但违反了法律的话,国家一般都不会给予赔偿。 总体来说,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能否生效的问题还是要由具体的情况决定,倘若是因为在审判过程中,因法律标准发生改变,将不给...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是什么
    年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


·小三生小孩算重婚罪吗?
    一、小三生小孩算重婚罪吗?小三生小孩不算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可要求赔偿 1、可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如下: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擅自处分的效力
    符合善意取得时,该处分有效.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夫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tjlytel}}> 1、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根据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重婚中事实婚姻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重婚中事实婚姻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重婚中事实婚姻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重婚中事实婚姻的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中的事实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婚姻法》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


·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除了会争夺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之外还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其实很多父母都只是为了想要得到孩子而不是真正的理解何为抚养权,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什么是抚养权?什么是监护权? 一、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


·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具有法律效力吗?
    当今社会,网上支付方式如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方式已经十分普遍,在目前大部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也不可避免,那么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支付宝支付抚养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 一、具备可以执行的相关依据,即可支付宝支付且具备法律效力 对于支付宝能付抚养费吗这个问题,主要看是否有可以执行的的依据。当事人参考以下两个条件:是否协商达成协议,是否通过法院...


·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
    国家对于不断上升的离婚率,也在做着法律的完善。希望通过法律的干预,可以最大程度的对离婚后的孩子的成长给予帮助。探视权是离异父母未抚养一方对孩子成长的影响方式,那么在民法典中,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离婚探视权法院一般怎么判?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如果婚内没有共同财产则可以不用写明。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范文,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其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等相关法律。 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